看见越露薇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正微笑看着自己,林之华有些不好意思的伸手挠挠头,说:“我这个人不太会说话,其实我今天约你见面没别的意思,就是既然来到深圳出差,怎么也要见一下你吧,只是没想到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好,希望你不要怪我唐突。”
越露薇在此之前也曾经经人介绍相亲过,常常见到对方对自己满意的,这样的男人见得多了,只是林之华和他们不同的是,林之华在第一次见面就直接并坦率地说:“我们都不小了,也应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如果你对我还满意的话,我回去就和父母说,然后商定拜见双方父母及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
越露薇睁大眼睛纳闷地问:“你很急吗?”
林之华说:“在没有见到你之前,我也独自过了三十多年,说急嘛也不急;可是在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不能再拖了,我希望我们能有结果,而不是昙花一现。”
越露薇在和周航逸分手之后,也曾伤心了一段时间,后来想想人家都已经放下了,你为什么还没有放下?你没有放下只能证明在这段感情里你投入得更多,可是人家并没有珍惜,既然人家不珍惜,为什么还停留在原地等待呢?毕竟人家已经结婚了,并且小孩都满地跑了,也开始重新寻找结婚对象,没想到今天见的这个网友竟然比自己还急,忍不住笑了。
林之华看对方笑了,就当对方是同意了,心里暗暗高兴不已。
离开KFC,天色已黑,林之华对深圳并不熟,但是又不愿与越露薇分开,于是提议去吃饭。
越露薇惊奇地说:“可是刚才已经吃饱了呀。”
林之华只想多些与越露薇相处的时间,“那就再陪我吃一下饭吧,我的要求不高,就一起吃饭,好吗?”
看着林之华祈求地眼神,越露薇答应了,心想反正回到家也是一个人,加上对眼前这个人也不讨厌,就答应了。
结果晚餐也吃完了,林之华还是不愿意回广州,又让越露薇陪着散散步,说是吃太饱了,消化一下。
此时的深圳,正是八月的夏夜,华灯初上,霓虹闪烁,人们三三两两漫步在人行道上。
看着这如此美好的夜色,再看看走在身旁的越露薇,林之华已经可以想象得到今后的生活会是多么美好了。
此时,林之华手机收到一个信息,原来是领导问此次出差怎么样了,事情办得还顺利吧,周一不要忘了提交报告。
看完这个信息,林之华知道自己要返回广州了,明天还要把报告赶出来,周一早上要交给领导。
林之华依依不舍地对越露薇说:“领导催我回广州了,明天还要把报告赶出来。”
越露薇听了后大眼睛眨啊眨地看着林之华,很干脆的说:“我送你去车站吧,你对深圳也不熟。”
林之华正有此意,只是不好开口,想不到彼此心有灵犀,越露薇竟然主动提出送自己到车站,开心的答应了。
两人来到深圳的罗湖口岸,那里有动车也有长途汽车,看林之华选乘哪个交通工具。
林之华选择坐城际大巴,因为所住的小区附近就是汽车站,回家很方便。
当大巴驶离汽车站后,林之华在大巴上看着车下的越露薇向自己挥手告别,心里流过一丝暖流,想不到此次出差竟然有此奇遇,不仅见了女网友,彼此印象都很好,甚至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在当今这个社会,再没有谈个三五年恋爱再结婚的事了,只要看对眼,闪婚又未尝不可。
大巴驶出很远了,林之华仍然回头看着越露薇,直到她的身影渐渐变远,看不见了,这才转过身来坐好,想到从今后不再是孤单一人了,等明天把工作报告完成,在下周就回家和父母说此事,然后安排彼此见双方父母,商谈结婚之事。
林之华甚至早早就对越露薇说家里亲戚多,至少要摆个五十桌才行,不仅广州要请酒,还要回老家请酒。
其实一个原因确实是亲戚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林之华觉得自己找了个这么漂亮,各方面都称心如意的女朋友,怎么也要在婚礼上炫一下,让大家都看看自己虽然晚婚,但是找的老婆却是最漂亮的。
甚至想到结婚请酒的时候亲朋好友对自己投来艳羡的目光,毕竟像越露薇这样无论是外形还是谈吐都令自己非常满意的女孩子还是唯一一个。
之前也曾经相亲无数次,可是看见那些女孩都没有任何来电的感觉,唯有这次,不仅是自己认识的,还是自己安排见面的。
可见上天让自己单身三十多年,就是为了等待越露薇的出现。
只要想到越露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答应成为自己的女朋友,林之华就忍不住笑容满面。
回到广州后,和越露薇报了平安,两人又在QQ上聊到深夜,无非是对未来的各种安排,例如结婚后,越露薇要到广州与自己一起生活,结婚要请五十桌,不仅广州要请客,就连老家也要请客,这样请酒都要请上两天了等等,最后还是林之华主动提醒越露薇夜深了,早点休息,不想女朋友因为睡眠不好明天有眼袋。
和女朋友在QQ上说再见后,林之华也上床就寝了。
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想到今天见网友,竟然一举成功了,真是做梦也想不到。
其实林之华不知道的是,越露薇为什么会答应他,只因为他说的那段话:我们都不小了,也应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如果你对我还满意的话,我回去就和父母说,然后商定拜见双方父母及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
对于越露薇来说,林之华这个人外形一般,但是胜在为人坦率真诚,有什么说什么,说话直白,没有拐弯抹角,再想到自己也确实不小了,既然对方很有诚意结婚成家,加上对方条件也不错,那就同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