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男之傻男的故事 第102章 帮你

作者:慕容雨村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10 0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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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老板的话,我心里真是比吃了蜜还甜,上辈子不知积了什么德,让我遇到这么好的老板!

“你不方便开口?对,这个事情就像提亲一样,理应男方主动上门提亲。下次回淮乡,我和大舅娘一起去你家,见见你的父母,当面细谈,好不好?”

老板说着,就挂了电话,然后得意地对我说:“怎么样?一个电话,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你有什么事情也不和我说一声,就一个人擅作主张,做一些冲动的事情,武力能解决问题吗?你以为你拿着棍子别人就怕你了?告诉你:这种情况,别人可以告你蓄意攻击,他是正当防卫。下一次遇到事情记住了:多动脑,少动手。”

“对不起,老板,是我太冲动!没有考虑后果。”我低下头,后悔道。

我出院的时候,孙小明已被老板开除了,听许蛮说,那天,老板和孙小明的父亲孙贵在办公室谈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吃完午饭,孙小明就扛着行李背包走了。孙贵还在,依然和大舅爷、韦铭每天下班之后喝酒喝得昏天暗地。

萧晴每天下班都会和我发信息,在老板的“开导”和我一再强调“因为喜欢她,所以才无奈隐瞒一些实情”的解释下,重归与我和好。信息发得多了,却没什么言语,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不敢说,只能是一些问对方“吃饭没有?”、“下班了?”之类的信息,即使这样,我们并不觉得无聊,因为,在彼此的心里都能一直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大舅娘不在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猜测:她是不是和老板去了淮乡萧晴的家里,商谈我和萧晴的婚事。但看到老板出现在食堂的时候,我又像泄了气的皮球——有些事情明明心里很着急,可是,自已却掌握不了主动权。

时光流逝,我们隔空传音,用手机信息畅聊着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那天,吃中午饭,我一人独坐一桌,不是其他地方没有座位,而是实在不想和讨厌的人坐一桌,比如小史,比如孙贵。爱宁姐站在那儿说:白添,这里有座位,那里也有座位。我没有理会她,权当充耳不闻,就算嘴里嚼着干饭,也不愿与我不想看到的人共同进餐。葱葱领着一位美女进来了,看我独坐,善解人意的走了过来。

“三哥,怎么一个人坐这儿?”葱葱问道。

我思来想去,实在想不出什么恰当的词语来描述,就胡乱回答道:“一个人吃饭吃得更多。”

“哎,你这是什么意思?嫌弃我们过来了?”葱葱嘟着嘴说道。

人一旦有心事,心情就十分的不爽,看谁都不顺眼,说话也不按常理出牌,误会也就产生了。

“别别别,逗你玩呢!”对着转身的葱葱,我只能尽快澄清误会。

葱葱也没在意,带着美女就转身与我对坐,爱宁姐端来了三盘菜,十分不高兴的往桌上一丢,从她的举动里,我听到了无声的埋怨和责怪。

我们没在意,知道她也是个古怪的人。葱葱指着旁边坐着的美女对我说:“新来的同事。”

我仔细打量一番,她戴着一副小眼镜,露着浅浅的微笑,微笑中点缀一双小小的酒窝,礼貌地对我点头说道:“您好!”

“你是?晓燕?”对着那一双酒窝,我回想起和刘孟来南城那个初夏的火车上,以及在J省省城火车站那个见义勇为替我解围的女孩。“还记得那年火车上吗?还有......”

“你是?”她仿佛也记起来了,如久别重逢的喜悦挂在脸上。“真有这么凑巧吗?确定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桥段?”

接着,我们一起讲述了那二段陌路相逢的往事。

“她叫倪夏,‘倪’是单人旁,旁边加一个那个......上面一个‘臼’,下面一个‘儿’(其实就是繁体的“儿”字),‘夏’是夏天的‘夏’。”葱葱不停用手比划着,生怕我不明白。

“倪夏?不叫晓燕?”我嘴里念叨着,不解地看着对面的“晓燕”。

她立即解释道:“你知道的,出门在外,总不能轻易说出真名!何况,我们那时并不太熟。”

我点头表示理解,心里却道:我走到那儿都对别人说“我叫白添。”,看来,以后得改改。

葱葱说:“我去盛饭!”倪夏慌忙站起来说:“别,你坐里面不方便,还是我去!”

望着那个纤秀的身影,我不禁感慨:刘孟啊刘孟,你要是不那么急着回家相亲结婚,等到现在,你梦中的女神可就出现了呀!

“三哥,她今年二十五岁,也是J省的。我听大舅娘说,你和淮乡那个女孩子根本没戏,不如......”葱葱压低声音在我耳边道。

“你说什么呢?”我感到懊恼和厌烦,若是换了别人,我一定会勃然大怒。

“刚才,你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入迷......既然以前你们就认识,倒不如继续升华了。”

“升华什么?你怎么说得这样随便?三哥是有女朋友的人,她在淮乡,名叫萧晴。”

葱葱不再说什么,低着头像做错了事一般沉默。

倪夏是接替葱葱来门店专门开票、接听电话的,因为葱葱一直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所以小老板娘林虹丽就决定招人。对葱葱工作的安排,林虹丽一直很头疼,老板一再要求辞退。可林虹丽总是怜悯她家里穷,这么小就出来打工。其实,葱葱干活很勤快,只是不适合在前台做一些脑子灵活的事情。

每每有稿费单寄到门店,倪夏总是第一个打电话告诉我,然后向我索要报纸样刊,方便收藏起来。其实,稿费也就五十块钱,不过是发表在报纸副刊角落里的“豆腐块”,在一些人看来,算不得什么。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是一种崇拜和仰望。

我的心里十分骄傲,有些飘飘然,在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有一些小成就自然会变的得意洋洋,加之倪夏的追捧,我忘乎所有的迷失在自已的荣誉里。

小史提着一罐奶粉和麦片来见我,他的表情并不丰富,因为,我的脸色很难看。犹豫许久,他说道:“上次,实在不好意思,我以为你......希望你不要介意,这些东西是我买给你的。”

我露出了一些笑容,他的表情就丰富了,先是一种期盼已久的云开见日出式的微笑,而后又是耍酷似的抖抖眉,再接着是暴露出白牙的傻笑,仿佛我们是曾经存在偏见的友人,经过时间的过滤,一切都在这奇怪的表情里一笑泯之。

“那一棒是你打的?不是孙小明?”我皱着眉耸耸肩,似笑又非笑,像传染了他的表情一样。

“干爹(老板)不让我说,他一直让我密切关注你的行踪。”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但有些明白老板的意图。他的眼线无处不在,还好,我一直是那么的中规中矩,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来。

“你现在来讨好我,又是什么意思?”我不打算追究老板的意图,只想开门见山的知道他的“好心”。

“我喜欢倪夏,你能不能帮帮我?”他突然很用力地抓住我的双臂,我敢断定,他心里一定非常激动。

“怎么帮?帮你戒掉想她?”

“不,我也渴望爱情,渴望去爱,渴望对自已喜欢的人说‘我爱你’!”

“那你就去啊!干吗来找我?”

他的脸上有些失望,继而又是乌云笼罩的阴暗。我差点忘了,他是一个众工人口中“头脑有病”的人,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刺激他,否则,说不定倾刻就要大雨倾盆地发作。不过,他却出乎意料的很平静地说道:“如果,我可以像你一样会写文章,我就不来求你了!”

“你让我怎么帮你?”我直说道。

“我听‘蛮二爷’说,喜欢看书的女孩,若能用优美的情诗去打动她,成功率会高很多。你知道,我读书少......但我有的是力气,能一下就把她抱起来,抱得很高......还有,我......我会天天给她买零食吃......”

我突然觉得他的“病”又犯了,可惜,我没有药。但我思来想去还是愿意帮他,因为,他喜欢一个人的真诚感动了我。据说,他已经和老板要求,不再跟车送货,而是跟着他嘴里的“蛮二爷”许蛮蹲守门店大米仓库,许蛮发货,他甘当下手,专司搬运,其目的,可想而知了。当然,这样的“要求”是有代价的,原来,门店可供许蛮驱使的搬运工有两名,而现在,老板只让小史一人担当。

再说答应他的事情,说实话,写情诗我还真没有这么厉害的规格,要知道,诗是多么干净、灵动的东西,又要带着感情,最最重要的是:得对写情诗的对象有感觉,如果不是喜欢的人,就找不到那种感觉。读初中时,写了一千多字的情书给高凤英,那都是有感觉的,才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助......现在想来,那也只不过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瞎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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