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有关范蠡章节)原文:
范蠡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戮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
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天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
句趾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
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
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
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
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
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
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
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
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
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
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遗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
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固所善庄生。
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
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方。
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
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
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
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
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
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
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
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言欲以修德报之。
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
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
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弟丧归。
至,基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
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
前日吾所当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