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寿天也是个奇葩,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耗子药还是狗皮膏药。
关于这次荒诞而又险象环生的冒险,他宣传假消息把自己暴露在敌人的追击。但关于这次路程上的各种危险他却又只字未提。要是龙一他们在岛岛贡森林就被干掉,要是他们连梵净山的影子都没见到就一命呜呼了……
他怎么能希望龙一他们按照他的安排,就一定能拿到伤春悲秋剑呢,他当初可是保证他们的路程是安全的,哪有后面的这些遭遇。
他们一路往上爬,经过了山顶下的最后一段路。龙一老是觉得好像有人在跟踪他们。
《精灵纪》记载:
精元1314年前后,出现了一个很伟大的剑客。
他生活在岭南山区的一个僻静小镇,叫桃花镇。
二十二岁那年,安葬被土匪砍死的父亲后,他当上了私盐买卖的护旗手。
七年后,他已经变成了闻名遐迩的侠客,在江湖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成为许多黄花大闺女日思夜想的爱情保护神,他们都期待着有一天能与他相遇,然后坠入轰轰烈烈地爱河。
“一个身上有二十八块刀疤的剑客,带着他闯荡江湖的伤春悲秋剑。”人们这样称呼他。
一年后,他和同伙往内陆远送一批货到XZ去,来到了云贵高原地段。在现在的梵净山下的一个小城,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的传奇佳话。
一天傍晚,天比以往黑得快,他们在大山上找到了一户农家,他们穿过他们的菜园,来到半坡上的木屋外,希望跟主人家商量借灶台做饭,如果他们同意他们在屋檐下借宿更好,因为看起来今天晚上将有一场暴风雨。
很快他们知道这户农家只有两个老人和一个女儿。老猎户一开始对陌生人突然闯入很警惕,直到他弄清楚他们是远道而来、过路的镖局,才稍稍发下心。
剑客是一个很豪爽的男子汉,为了让老猎户不再因为他们的突然冒犯而担惊,他把自己最珍爱的好酒与老人分享,三杯酒下肚,老猎户就打开了心扉。
老猎户早年家境富裕。但却晚年得子,上天眷顾他,教他的女儿生得貌似天仙。
以至于所有看到她月亮般的漂亮脸蛋的年轻后生无不失魂落魄,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他们整日整夜地陷入幻想,忘记了劳作,打理生意,甚至结过婚的男人也不再养家糊口,而是一门心思想再纳一房。
老猎户担心女儿被坏人惦记,在她出嫁之前,他们就一直在山里以白云和露水为家,靠着太阳和月亮算日子。
这间房屋是老猎户年轻时所建,他从小就喜欢山野生活。在森林里打猎牲畜,开垦荒地种植食花果。
直到这天剑客的到来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从那天算起,他们已经将近四年没有和小镇上的人来往了。
老猎户大半辈子与大山为伴,性情豪爽耿直,忘记了市侩上的勾心斗角,在与剑客坦露心声后,他当即用自己打来的斑鸠肉和野生土豆款待了剑客。
剑客常在江湖闯荡,说话坦坦荡荡,和老猎户很聊得来。可他看出老猎户尽管为他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感到很热情,但他说话时任然眉头紧锁,借着夕阳忧伤地眺望对面的山丘。
“老人家性情勤快,练得一身好箭术,一日三餐不愁。老伴又健在人世,独在这世外桃源养老,远离凡俗,又何故频频叹气呢?”剑客终于忍不住问。
此时的剑客还不曾知道老猎户有一个之后叫他迷恋的女儿。
一开始老猎户并不知剑客的品行如何,只觉得要是剑客发起歹心,他就算拼了老命也不能保护女儿,就把女儿藏在后院里。
在听了剑客身上发生的不幸和遭受的不公后,他感同身受,对他更是刮目相看。
在他认识的年轻人里,这个剑客拥有无与伦比的胆识和气魄,言行举止沉稳得体,拥有久经风霜的生活经验和同龄人难得的成熟老练。
老猎户拥有一双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在狩猎野兽时他的眼睛会在黑暗中射出锋利的光芒,所有被他盯上的猎物都不知道自己已是插翅难逃,即使生就一副钢刀铁羽的老鹰也会在以闪电般的速度飞向高空时被他锋利无比的一箭封喉。
而在观察人这一方面,老猎户同样高明。就像他一辈子挑选的猎犬没有一只孬种,无一例外地都是狗中的佼佼者。
他只和剑客促膝长谈一番话,心里就有一个决定了。这几年来心中的那块看不见摸不着的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沉重,而此刻在豁然开朗时,他又突然意识到他并没有做好准备把这块石头放下。
于是他义正言辞地跟剑客谈起他心中的苦闷。他相信,这种复杂的心情,每个做父母的人都会经历。
他试着长舒一口气让自己静下心来,他现在是以父亲的身份来和面前这位陌生人。女儿一直深居简出,平时没有几个异性朋友,她未来的幸福就压在他身上了。
“我有一个女儿。”老猎户压低声音说。
“人们都说他是天女下凡,虽然这是一些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小伙子胡口海言。但我也不否认,我的女儿天生地继承了无与伦比的美,这一点我与她的母亲加起来都远远不够。”
“我们原本在镇上有一所不错的老宅。事实上,它相当不错。不知道你们在经过镇子时做过比较,有一所荒废了的高墙廷屋比镇长刚建的府邸都大上一圈。那是祖宗的基业,因为我祖上几乎都有不错的经商头脑。”
“我们到这山清水秀的地方并不是来陶冶情操,我的老伴老了,这里有诸多不便,说到底,我们都是为了我们的宝贝女儿,我们为她的终生大事费尽了心思。
她的美丽招来了很多疯狂的追求者,他们见我不让女儿出家门,每天爬上我家的高强向里面吆喝、扔砖块。
其中最嚣张的是镇长的儿子。不消我说,镇上每个人都知道他这个人贪玩成性,被他那强盗般的镇长老爹惯事得不像个样子。
我也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但我从来没以最远的间接方式夸赞过他做过什么好事。人们用他的恶行来说,他算桃花镇一号,没有第二,第三个就是他那蛮狠不讲理是他的老爹。
他的老爹与官商勾结,搜刮民脂民膏、毫无人性。
即使是在天干物燥,灾害频发的年代,百姓被逼得只能勉强用树皮和野菜煮汤来填肚子,山野小路到处是饿得皮包骨的年头,他的房子也还经常飘出让人恶心的酒香。那是他的一个坏毛病,每天都要用五谷杂粮酿的酒来泡澡消毒。
人们诅咒说酒对他是一种毒药,迟早他会一头在栽死在澡盆里,被毒药泡成一具臭烘烘的肥猪皮。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除了比以前大了一圈儿,走的路比以前更少了,看起来活得还真让人失望。”
“他的儿子浪子长性,从毛都没长齐到现在已经不知道祸害多少个黄花大闺女了。而他居然在四年前把他肮脏的爪子伸进了我家墙头。要知道,那个时候他已经有三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了,早该安分守己过日子了。
为了得到我女儿的芳心,确切来说,是为了逼我答应这门婚事,这个烂杆家伙什么损招都使出来了。
他烧过我家柴房、从房梁上放蛇吓唬我女儿、偷看她洗澡、甚至还雇了几个家丁扮土匪差点就闹出人命。
他真是一个坏透了的家伙。就算他被千刀刮,万虫啃,也不可能得到我的同情。”
我之所以要把女儿带到这深山里,就是为了要躲避他。
帘子被拉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女子,剑客顿时就被她的美貌惊得说不出话来。
老猎户露出得意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