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出了命案应该去衙门,为何会找到他张稳头上的?
曲江是一座大城,城内城外百姓十多万,又处于战后恢复期,发生命案的可能性不小。
张稳看着张伯昌凝重的神色,还有钱狗剩欲言又止的模样,便猜到了七八分。
“你们说的这三桩命案,莫非和妖魔精怪有关?”
“到底是张道长,算是找对人了。”
“我记得曲江衙门也有专门对付精怪的驱魔人,再怎么说这事也不应该先找我吧?”
“道长有所不知,”钱狗剩先前不敢说话,现在见到张伯昌到来,胆子也大了许多,当即说道,“前些日子,第二桩命案发生时,有位姓高的道长应下此事,前往事发地点做法驱魔。”
姓高的道长说的应该就是高如明,张稳又要了一碗茶,这次却是给坐在身旁的英子。
“高道长怎么了?”
狗剩回忆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哪怕有两位大人在此,说话也显得畏畏缩缩。
“那天晚上高道长说是要做法除妖,不让人观看,我心中感到不舒服,就尾随在后面,一路跟到了做法地点,后来不知怎么闻到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睁开眼睛时,好像看见高道长被什么人抓住了,再后来,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天亮,做法地点空无一人,我就吓得回来城门口,幸亏张大人庇护好几日,才逃过一劫。”
钱狗剩似乎非常相信张稳的能力,有他坐在这里,纵使心中害怕了,也将事情的一来二去讲的清清楚楚。
但他毕竟是凡人,就算跟在高如明后面看了个一头一尾,也弄不清怎么回事。
他说话时,偷偷观察着张稳的表情,张道长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不知是悲是喜。
直到他说完了,张稳缓缓道:“你口中那位高道长,正是我在白云观的师兄,此次下山来也是为了寻他,既然已经知道了他的踪迹,不妨领我前去。”
“不可。”
张伯昌开口阻拦,他先前被妖魔所伤,现在暂时恢复了一些,却也是折损阳寿,因此在面对妖魔时显得格外小心,听说张稳要去事发地点,不免心中慌乱。
“张平兄弟,倒也不是我故意贬低你,你初入道门,道行尚浅,连高道长在这妖怪手中都没能走脱,你要是去了岂不是白白送了一条性命?”
“伯昌肺腑之言贫道心领了,此事确实应该从长计议,也不知衙门的驱魔人怎么说。”
说起驱魔人,张伯昌的脸色一黯,只得如实说道:“三桩命案中,第三桩命案便是曲阳城的驱魔人,三人小队一同前往,无人生还。”
“这妖怪竟然这么凶啊?”
“还不止呢。”
哪怕是回忆也吓到脸色发白的钱狗剩说道:“我听说那三个驱魔人死相极惨,都被开膛破肚,心肝一个也不剩,想必是被吃干净了。”
张稳皱眉:“如此说来,曲江城准备如何应对?总不能让这妖怪每天都在城中吃人吧?”
“其实已经有两日不曾听说城内有伤亡了,倒是城外让人摸不清底细。”
张伯昌的表情十分为难,光是看他的脸色,就能让人猜到几分实情。
张稳是什么人,天南地北走过,也在战场上死里逃生,从三言两语中推断出事情的真相。
那妖怪吃了三个驱魔人后,跑到城外躲藏起来。
城外难民棚户区人数众多,曲阳城又没有进行盘点,只派几名衙役巡游,怎么可能弄得清实际情况?
况且这些难民本就食不果腹,每天也都靠在附近农庄打些零工或者帮佣城里店铺做活计,赚点钱用来维持生计。
这些人当中哪怕有所伤亡,曲阳城内也是摸不清楚的,恐怕也不太愿意进行实地调查。
再者说,缺医少药的难民棚屋区每天都有人死掉,不把死尸扔进去江里就已经算是做得极佳了。
换句话说,现在的曲江城衙门根本帮不上忙,棚户区那边人心惶惶,张稳觉得这件事情还得自己亲自上。
若论起实力,高如明那个琴心,说是没有发现跟在后面的钱狗剩,恐怕说出去不太让人相信。
他在用梅花易数推算当事人的生死时,并没有出现极差的卦象,因此高如明现在应该还活着,就是状态不怎么好。
最后,大梁地面上假如连一个腾云都没有办法解决问题,那妖物何必又躲躲藏藏呢,大张旗鼓吞噬凡人就行了。
“张平兄弟千万小心,不要轻举妄动,在下先行一步。”
休息时间差不多到了,张伯昌提醒一句后,拿起哨棒和短刀回了城门口,钱狗剩则眼巴巴的望着张稳,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钱小哥你心中莫怕,将具体地点告诉我,贫道自行查看,一定不会漏了你的风声。”
“张道长果真要去?”
钱狗剩将视线转向旁边那个不爱说话的小女孩,心想你张道长要去送死,还带着一个孩子去做什么,难道嫌妖怪吃的不够饱吗?
眼看着钱狗剩露出怪异的目光,张稳笑道:“既然如此也无妨,贫道也没说现在就去找那妖怪晦气,告辞。”
张稳说完话,牵起英子就要离开,他刚走出三步,就听见身后传来钱狗剩犹豫的声音。
“道长请留步。”
这话可不兴说啊。
钱狗剩哪里明白张稳心中的调侃,他紧上几步,走到蓝袍道士的面前,低着头小声道:“道长请跟我来。”
张稳倒是一下子来了兴趣,钱狗剩刚才还在犹豫,不太愿意带路,怎么现在又换了一副态度呢?
“道长想必是在猜测我想什么,我刚才就想,如果连道长也不能解决问题,我看曲江城恐怕就危险了。”
“贫道可没说过一定能够降妖除魔。”
钱狗剩犹豫了几秒,还是没有把到了喉咙口的话说出来。
这年头带着一个孩子到处乱跑,还要去充满危险的地方,不是傻瓜就是高人,对于张稳,钱狗剩更倾向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