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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恒笑了笑:“看来辩护律师对相关法条不是很熟悉啊,纵容犯罪是属于教唆罪范畴的。”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父母平时对被告不管不顾,”

“被告在学校霸/凌死者期间曾多次向父母反馈,甚至传达了杀人想法,”

“对于这些想发,被告父母不但无视,甚至一度表达了认同。”

“这就是典型的纵容犯罪、典型的教唆。”

听到这话,辩护律师懵逼地翻起资料,

慌乱间文件竟然撒落到地上。

叶恒继续陈述,

“形法第/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被告父母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被教唆人犯故意杀人罪,应从重处罚。”

“审判长,检方第二诉求,判被告父母无期徒形,不得减形。”

叶恒说完,被告父母瞠目结舌,

躺在地上的泼妇,浑身颤抖不敢说话,

据后来打扫法庭的保洁人员回忆,

被告席地毯上的黄色液体,非常难闻。

……

【叶检察官说得对!子不教父之过!】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就是,凭什么纵容孩子犯罪的父母不受处罚?!】

【被告父母应该一起枪毙!】

【被告死形!父母无期!】【被告死形!父母无期!】【被告死形!父母无期!】

主持人:“两位专家认为叶检察官说的有道理吗?”

彭校长:“没道理,追/诉犯罪嫌疑人父母在法理界是空白的。”

“如果这样判罚的话,有点类似古代的株连九族了,范围太广。”

主持人:“罗老师,您怎么看呢?”

罗老师:“彭校长的观点是对的。”

“在司法实践中,孩子犯罪父母受罚仅限于民事责任,不涉及形事责任。”

“但是!”

“我同样认为叶检察官的观点很正确,被告父母确实是触犯了教唆罪。”

主持人:“彭校长说这在法理界是空白的。”

罗老师:“空白?这起案子在TONY律师的影响下,已经突破了未成/年人不入形这项空白了。”

“现在叶检察官来突破新的空白,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主持人:“看来TONY律师和叶检察官都是非常厉害的人呢!”

罗老师:“当然,之前的庭审,我只是觉得他们对法律条文非常熟悉,法庭辩论的技巧也非常娴熟。”

“没想到,他们还能设想到现在这个地步。”

“不能简单的说厉害啊,应该说是司法改革的先驱!”

“校长,您觉得呢?”

彭校长:“呵呵,他们两人姑且算是有所作为吧。”

【怎么感觉彭校长瞧不上我们TONY律师呢?】

【何止瞧不上TONY律师,我看连叶检察官也瞧不上!】

【瞧不上还不是因为被啪啪打脸了?!】

【校长说的所有观点都被叶检察官驳斥了呢,感觉校长的预测也不准了!】

【哈哈,所以这场庭审其实是叶检察官VS校长是吗?】

【看直播吧,没看见彭校长脸都黑了吗?】

【政法大学19级支持校长!】

【政法大学23级新生支持校长!(5毛一条,括号内删除)】

【政法大学校友会支持校长!】

很快,直播就被“支持校长”的弹幕刷了屏。

显然,彭校长被叶恒搞得非常尴尬,

自己在庭审前抛出的几个观点被全部反驳,

我可是法理界的权威,怎么能被这种小屁孩挑衅?!

当着这么多网友的面,老脸往哪儿搁?!

迫不得已,只能私下联系政法大学政教处,

发动学生和老师们在直播间里发弹幕。

还有一个校长正在抓心挠肝,

那就是死者和被告所在初中的校长,

因为接下来,

叶恒就要陈述第三个诉求了。

……

“下面我陈述一下检方第三诉求:”

“追加学校校长、班主任为被告,两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严重,判有期徒形10年。”

“通过微信我们发现,三名被告对死者进行了长期霸/凌。”

“无论是班主任还是校长,都没有主动介入。”

“甚至校长在官方媒体采访中,还谎称自己学校没有校园霸/凌情况。”

说完,叶恒向法庭提供了几份口供,

口供内容是死者同学对霸/凌情况的描述。

通过描述,

三名被告不仅霸/凌死者,还霸/凌过其他同学,

虽然被霸/凌的孩子多次向班主任反馈,

班主任不但不管不顾,还指责被霸/凌的孩子,说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

叶恒单手狠狠拍了一下被告席桌子:“你们听,一个巴掌能拍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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