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王风祁和王云熙在路上布下天罗地网,可还是让章永林这老小子逃回了东境。
刚回到东境,章永林就开始召集旧部,准备对王风祁和王云熙发起反击。
虽然在之前的战争中,损失了大约十万军队,但章永林的手底下,至少还有十五六万人的部队,他又岂会甘心就这么败北。
章永林召集旧部需要时间,因为有康统皇帝的圣旨在,并不是所有东境军,都愿意听他的命令,趁着对方自顾不暇,王云熙顺利完成了部队的扩编。
待到章永林整合完了部队,将剩余的东境军派到前线,王云熙的近卫师也完成了基础训练。
“行啊,练到这样就差不多了,剩下的到了战场上练吧。”即使王风祁给了他充足的准备时间,可王云熙还是在新兵们完成基础训练以后,立刻便率领部队赶赴战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在这次战争中,北境军里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他。
军衔连升了两级,从原先的旅长,一跃成为师长,手底下的部队更是扩充了三倍。
兵员要最好的,装备也都是最好的。
现在所有人都盯着他,要是自己不打出个样,怕是北境军中有很多人会说他闲话。
但就算是这样,王云熙依旧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虽说部队人数多了,可军队素质却下降了不少,从原来的全员老兵,到现在一个老兵带两三个新兵,这样的部队碰上硬仗大仗,只怕还没有原来的一个旅扛劲儿。
就在王云熙打算放缓进攻节奏,先让部队适应战场环境之时,一个令他始料未及的情况,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近卫师碰上的对手,没有一个像样的,或者说这些东境军的实力,还不如最开始的敌人。
交火不到半天,对面阵地上的东境军就全线崩溃,甚至以营连为建制,集体向他们这边投诚。
“看来在之前的战斗中,东境军的精锐部队已经全军覆没了,现在剩下的敌人,大多都是东境军的二线部队。”收俘虏收的人都麻了,王云熙不由的感慨道。
当然,战事进展的如此顺利,这其中也有他的功劳。
部队战斗力如何,只是一个原因,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就是东境军人心不稳,士兵们不愿为章永林卖命。
打得好了,也无法进军远东帝国中央区域,享受荣华富贵。
打得不好,反倒容易把小命丢在战场。
面对这种十有九输的战争,东境军士兵觉得他们还不如向北境军投诚,再不济也不至于把命丢了。
而且,之前被俘的士兵,有人寄信回来,说北境军不会虐待俘虏,不但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还让他们自由选择,以后是继续当兵,还是回家种地。
只等战争结束,他们一家即可团聚。
王云熙当初的决定,无疑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许章永林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苦心经营了半辈子的军队,竟然在几天的时间里,大批大批的向敌人投降。
得知这个消息的章永林,气的把手里那封电报撕得粉碎。
“我就是死,也不会让王风祁好过,我要他断子绝孙!”眼神恶毒,章永林绝不只是说说那么简单,他有着绝对的把握,让远在帝都的王风祁付出代价。
事实也正如章永林预料的那般,正面战场上一路高歌猛进,势如破竹的北境军很快便剑指津海,而王云熙的近卫师,更是距离津海只有三四百公里。
按照近卫师的推进速度,用不了几天的时间,就能赶到津海城下,与章永林手下的东境军展开决战,可先头部队派出去的侦察兵,带回来的一份情报却让王云熙皱起了眉。
“你说什么?”听着士兵汇报的消息,王云熙有些难以置信。
“少帅,我军前方出现了一支东境军主力,人数大概有一个师。”士兵无奈,只得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又跟王云熙讲了一遍,“那些人正在抢修工事,看架势要跟咱们打一仗。”
“有意思。”王云熙属实没有料到,在这种局势呈现出一边倒的情况下,竟还有人愿意替章永林卖命,跟他率领的北境军精锐作对,“让一旅旅长齐鸿光带人压上去,试探一下对方的火力如何,如果是杂牌部队,直接打垮他们就行了,不用跟我汇报,要是对方的战斗力还不错,再派人通知我,我会调飞机过来支援,顺便搞清楚他们的番号,还有带兵的是谁,别打了半天,连对面的敌人是谁都不知道。”
师部设在距离战场几公里外的山坡上,命令魏鸿昌的二旅,还有林宗生的三旅原地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王云熙则是拿起望远镜,仔细观察起了远处的情况。
果断执行他的命令,魏鸿昌带人压了上去,先是在距离敌人一公里外抢修工事,随后命令一旅的炮兵,对敌方阵地展开炮击。
把王云熙的作战风格发挥到了淋漓极致,足足三轮炮火覆盖以后,齐鸿光这才命令部队向敌人发起冲锋。
“老齐这家伙,深得我精髓啊!”看着对面阵地化作一片火海,王云熙笑了,把手里的望远镜递给琉璃,“看来这场仗打完,老夏又得头疼半天了,光是给齐鸿光旅补充弹药,就够他忙活的。”
王云熙当了师长,琉璃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她现在是近卫师的副师长了。
在北境军中,旅和旅以上的军官穿白色军服,同时军部会给军官们发放佩刀。
和北境军其他部队的军官不同,王云熙的佩刀可不是军部统一发放的便宜货,早在搜刮远东帝国皇宫时,王云熙就给他和琉璃,还有凰岚妃物色了趁手的兵器。
王云熙的佩刀名为决云剑,是远东帝国第六任皇帝的佩剑之一。
琉璃的佩刀是秋水剑,也是远东帝国第六任皇帝的佩剑之一。
而凰岚妃的刀就有点意思了,她挑的武器名为大阅刀,刀身由精钢打造,开双道血槽,钢刀镡,木柄缠丝,鲨鱼皮鞘。
据说此刀是远东帝国第三任皇帝的佩刀,虽说刺击能力很强,又利于劈砍,但那位皇帝从不用它杀戮,这把刀之所以唤作“大阅刀”,皆因那个皇帝喜欢在阅兵时,佩戴此刀亮相。
昔日未沾一滴血的大阅刀,如今落到了凰岚妃的手里,王云熙可以想象得到,要是那个皇帝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刀被对方拿来杀人,怕不是要气的从棺材里跳出来,大骂他的不肖子孙,就连祖宗留下的基业都守不住。
还有一把名为龙泉剑的宝剑,被王云熙单独拿出来,送给了王风祁。
“少爷不是说,等这场仗打完,就给他增派人手吗?”接过王云熙递给她的望远镜,琉璃一边看着战场上的局势,一边说道。
“是啊。”王云熙想不给军需处增加人手也不行了,一个旅扩充为一个师,军需处的工作量与日俱增,“但我得给老夏寻摸几个合适的人,那种帮不上什么忙,去了还净添乱的家伙,给了还不如不给。”
王云熙说的添乱,倒不单纯是指对方工作能力不行。
有的人,工作能力可以,手脚却不干净。
军需处出了什么事,夏天难辞其咎,王云熙总不能给对方挖坑,看着自己的兄弟往火坑里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