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抵押了出去,家里的设备器械,牲口一股脑的成为了人家的物件儿。
刘百华一家四口,又搬回了之前的破土坯房住着。这房子之所以还在,那是在刘麦村已经没人要了!
大环境不允许私自开山挖矿,小环境是刘百华腿断了年纪也大了,打工都没地方要。重新开始种地,苦哈哈的日子来了,一家人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这人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大鱼大肉习惯了,这一下子回到解放前的生活,刘百华的媳妇儿可不答应。每天都吵吵闹闹的,要刘百华出去挣大钱,不然就要离婚,日子没有一天安心的。
刘百华不知道是被搞烦了,还是真的在三道坎梁子下有什么特殊遭遇,在某个夜里,他居然通灵了!
第二天,刘百华在刘麦村里宣称自己通灵,可以给人算命。
村里人都知晓他的过往,没人相信他,甚至认为他是在过山车般起伏跌宕的生活中得了失心疯。
这天刘百华和村里七老八十的老年人一起坐在村中心的十字路口晒太阳,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从村口进来,然后问路。
年轻人是准备去沙高村的!沙高村比刘麦村还要偏远,这里是必经之地。
一个老人给年轻人指路,说出了村子往左拐,一路顺着大道走就行。
就在这时候刘百华突然开口了,他说:别去了,去了就是找死!
九十年代中期能开摩托车的,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富豪,外加上年轻人也是气性大,下来就攥住刘百华衣领,准备给他点颜色看看。还是周围老人劝说,说这人是疯子,别信他!
年轻人这才放开,最后还冲刘百华啐了一口唾沫,然后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事情转眼来到第三天,有人在刘麦村与沙高村中间的水库上放牛。在水库的大坝上看到了一根麻绳拴在水边的树干上,这人心下好奇,同时也有些贪心这根绳子,准备拿回家捆猪拴牛,当即将绳子从水里拖了上来。
这一拖不要紧,拖上来的东西差点把这人吓死!
拖上来的,赫然是一具死尸!只见绳子缠绕在此人的脖子上,直接打成了越拉越紧的活口,而此人的腰上还缠绕着一个百来斤的大石头。
当时信息没有如今这么发达,这放牛之人回村准备报警!周围在山上干活的,或者是村里的闲散二流子,先一步到大坝上,一眼就认出了这不就是三天前在十字路口上问路的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死了,而且明显是被人杀死的!
刘百华当初那一句去了就是找死,再次浮现在村民的眼前。这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将信将疑起来,至少不会再将他当做疯子看待。
村民小道消息传播很快,而且各种诨名外号更是响当当的。没多久,刘百华有了一个绰号,名叫刘瘸子。
话说刘麦村有个刘瘸子,算命看相一看一准,尤其擅长占卜福祸凶吉。刘瘸子说可行,那这一趟绝对没事儿。但凡刘瘸子说不行,这事儿硬着头皮继续干,多少得见血。
刘麦村好些人也喜欢找刘瘸子问卜,不过也都是当个参考,没人过于放在心上。因为这村民问题太多,人数众多,问出来的结果有的灵验,有的根本八竿子打不着。
这时候刘瘸子看相问卜开始收费了,一天只问一次,一次一百块。在九十年代中期,别说一百块,就算是一块钱,滇东农村的经济水平想要掏出来都得犹豫几分钟。
周围的村民没人找刘瘸子了,可架不住这时候已经声名远播。十天半个月的,偶尔还是会有城里的大老板开着轿车来到刘麦村,专找刘瘸子看相问卜。
收费一百块,先付再问!
刘百华就靠着这本事儿,也算是把一个家庭的生活开支维持起来了。这生活有点像古董市场,三月不开张,开张吃三月。
一年后,时间已经来到了1997年!这一年春,刘瘸子开始不停的咳嗽,随时会咳出血来,脸色也很惨白,村里都言传他得了肺结核。
一个月后,刘瘸子开始闭门不出,哪怕到了这时候,还会有大老板前来问卜,但都闭门谢客,直接不见。
这个时候的肖遥,也就五六岁的年纪,正好开始记事儿。
因为家里也是忙着务农和打工挣钱,而肖遥的父辈兄弟众多,爷爷奶奶根本照顾不过这么多孙子辈。于是肖遥被寄养到了外婆家,日日和表哥表姐生活在一起。
肖遥不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这位舅舅,以往见到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这一年的舅舅,着实让人害怕。整天都躺在小黑屋子里的床铺上,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腐烂的味道,但是他的眼睛却时刻透着一股子精光,似乎一眼就能看穿人心。
那种腐烂的味道,就和山上抛弃的死猪死狗发出的臭味一模一样。
刘百华家的所有人都开始疏远他,包括初来乍到的外侄儿肖遥。他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不过他不在意。
三月,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刘百华突然从床铺上起来了,一个人裹着袍子,连夜悄悄带着肖遥离开了刘麦村。
肖遥都被吓哭了,可在舅舅的威胁下,丝毫不敢喊叫,只能任凭他将自己带走。
七天后,肖遥一个人回到了刘麦村,说舅舅刘百华死了,让家里人过去收尸。
刘百华死在了倒石岩的破旧窝棚里!
倒石岩是最近几年才流行的名字,这地方在十多年前名叫三道坎。一年前这里发生了一次地震,曾经的山包,平底,密密麻麻的炭洞子一股脑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乱石相互堆叠,如同有天外之人用双掌挤压过一样。
收尸的是肖遥的外公,刘百华全身上下基本上没有一片好肉了。身上的肉就如同被放在高压锅里煮过一样,轻轻一碰就从骨头架子上剥离脱落下来。
因为也临时没法准备棺材,肖遥的外公把自己的棺材先拿了出来,给刘百华入殓。因为刘百华骨架子大,放进棺材要么顶着头,要么曲着腿,外公就讲棺材两端削薄了,这才把刘百华安葬了。
“真有这么神?”陈家俊满脸不相信的问道。
不等肖遥回答,聂莫宁突然开口了,她双眼紧紧盯着肖遥。“你舅舅带着你故地重游七天,这七天里你们经历了什么,只有你知道!”
肖遥吃了一口凉拌茄子,说道:“那些场景,哪怕以我现在的年纪,说出来都格外恐怖!”
“我是一个恐怖小说作家,你说吧!我就当积累素材了!”聂莫宁说着,讲一支精巧的黑色录音笔放在了桌上。
肖遥看了看一桌子菜,又回看了紧闭的房门,不情愿的闭上了眼睛,开始回忆起当年的尘封往事。
…………
舅舅的身上依旧散发着那种动物腐烂后的臭味,哪怕我还在睡梦中,还是被那种味道给熏得醒了过来。
看到黑影席卷过来,我下意识的就想大喊大叫,不过舅舅开口了。他说,如果你吵醒了其他人,立马砍掉你的手!
我不敢再吵闹,任凭他拉着我往前走。
黑暗的夜风,呼呼呼的吹拂耳边!那是我第一次走那么遥远的山路,一个瘸子带着一个孩子,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等走到那个窝棚的时候,天都快亮了!
走了一夜,我又累又饿!
本来以为自己就要饿死了,已经多少年没有住过人的破旧窝棚里,却奇怪的有水果和干果,既有核桃瓜子,还有不少野生的白泡和小番茄。
舅舅从地上将这些东西捡起来,然后让我吃。
我饿极了,也不管这东西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拿起来就吃。吃饱了就睡,似乎忘记了身边还有这么一个恐怖的人物存在。
睡了一觉,天亮了!舅舅吩咐我不许乱跑,不然回来就砍掉我的双脚,然后他就出门了。
我一等就是一天,出了窝棚,外面就是荒山野岭,有鸟鸣蛇叫,天上甚至还有老鹰翱翔。我撒尿都不敢走远了,生怕被野兽叼走了。
晚上,舅舅回来了!
与他一同来的,还有很多的动物。有老鼠松鼠,也有麻雀野鸡,这些动物带来了很多东西,那些水果干果就是它们送来的。
我不知道舅舅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会让它们来送吃的!
这些动物把吃食放下就走,似乎也不愿意和舅舅多待!
这些吃的东西都被我吃了,我问舅舅你吃什么?
舅舅笑着摸了摸我的脑袋,说舅舅不饿!
到了深夜,我听到有动静,便起来看!发现一个黑影蜷缩在角落,正发出咔吱咔吱的吃东西的声音。
窝棚里很黑暗,我看不清楚!我喊了一声舅舅,周围却并没有半分回应,本来睡觉的那个地方,也没有舅舅的身影。
第二天天亮,我发现舅舅没了耳朵,两只都没有了,只露着两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窟窿。
舅舅连续六天,每天都是早出晚归,让我一直待在破旧窝棚中。
每天晚上深夜,总有一个黑影蜷缩在角落,发出咔吱咔吱的动静。这声音像是在吃东西,但因为害怕,我不敢细看,更不敢出声。
我猜测那是舅舅,但无法确定。
我只知道第一个晚上,他没了耳朵,第二个晚上他没了鼻子,连续到第六个晚上,他的脑袋已经只剩下了嘴巴完好。
整个脑袋上,一块块的肉剥落,好似锈迹斑斑的铁锅!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舅舅对我说他不行了,第二天我得自己回刘麦村,找外公来给他收尸。
我也不知道是被吓坏了,还是真的天赋异禀,第二天天亮真的就朝着刘麦村出发了。
那时候我应该是刚五岁,二十里的山路,走了一整天。夕阳西下的时候,我终于回到了刘麦村。
其实,外公一家甚至是舅母,对于舅舅的下场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死得会如此突然,半个月都没能坚持住。后续就是按照滇东农村风俗,大操大办入土为安了。
“就这些?”聂莫宁满脸不相信神色的盯着肖遥。
肖遥点头回道:“就是这样,我也好奇当年舅舅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这一切都已经随着他的尸身下葬一起尘封了。而且那六七天的遭遇,每每回想起来都格外恐怖,所以我很不愿意提及。”
“不对呀!”陈家俊吃得满嘴带油,不过却心思活络。“既然就这么普通,他干嘛非要带你过去?吃力不讨好!更何况如果是有什么好事儿,应该带他儿子女儿,而不是你这个外侄儿!”
“你再仔细想想,有没有什么细节遗漏了?”聂莫宁说道。
肖遥沉吟片刻,开口道:“唯一一点,他不止一次的提到,在窝棚里基本上每晚对我说一次,让我别相信任何人,包括他在内!这本身就自相矛盾。我认为他这是人之将死,思绪已经不正常了!”
“如果和你的表哥表姐比起来,你自认为有什么特殊之处吗?”聂莫宁继续问道。
“没有!如果非要安一个,可能我秉性比他们好点。恶习我一样不沾,哪怕抽烟喝酒都没有,在大是大非面前能站住脚跟。”
聂莫宁沉默着,陈家俊则只顾着吃。
“你还记得你舅舅的坟在哪里吗?”聂莫宁突然打破沉寂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