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是万历的老师 第39章 阳谋

作者:长久予安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5-17 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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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县丞暗道:“不能让这小子下跪是个遗憾事,但范凌恒毕竟是个无功名在身的白丁,过过嘴瘾却是无妨。”

于是他声色俱厉,语气中满是不屑的骂道:“你个含鸟猢狲,倒是狗模人样,你既看过《大浩》,可曾看过《大明律》?”

范凌恒脸色铁青,脑中回忆起昨日在孟教谕家中看到的《大明律》。

“凡客商匿税,及卖酒醋之家不纳课程者笞五十,物货酒醋一半入官。”

“交易用银一钱者,罚钞千贯!”

教谕去广州府后,叮嘱家丁范凌恒可自由出入其书房,范凌恒这几日除了阅读史书典籍外,还把《大明律》和《大诰》翻看了一遍。

俗语入境随俗,入俗随乡,既然要在大明讨生活,最起码要摸清楚大明最基本的律条。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大明的统治者姓朱。

按照范凌恒的理解,《大明律》是一部综合的法律,而《大诰》则是刑法专门法,类似于前世的刑法之于普通法。

在《大明律》中,他知晓商贩要缴纳市肆门摊税,当即便吩咐范凌远今日去县衙缴纳税市肆门摊税,可没想到终是晚了一步。

见范凌恒脸色变了变,盛县丞得知他应已知道犯了何罪,得意道:“猢狲,笞五十!一鞭不差!”

“金捕头还从你哥身上搜出一钱银子,不用宝钞,罚一千贯,一个字儿也不能少!”他冷笑着说。

范凌恒面色一变,急忙道:“你可对家兄入刑?”

笞刑,指以竹、细木条等拷打犯人臀部,背部和腿部。

虽不像杖刑一般,死活全看行刑人手活轻重,但在当下,一旦行刑,血肉模糊是少不了的,若得不到及时救助,也是九死一生的概率。

见拿捏了范凌恒的软肋,盛县丞得意了几分:“呵,行刑与否,何须本官多言?”

“不知大人可否高抬贵手?”

范凌恒觉得事有蹊跷,如果真是要羞辱他一番,完全没必要和他说这么多,这名盛家县丞想必还有其他打算。

果不其然,盛县丞下一句就图穷匕见:“高抬贵手倒也不是不行~~”

他拉长声音,得意道:“这样,你把鱼丸双手乖乖奉上,再给盛若海写份长契,自愿成为盛家雇工,一千贯就免了,笞五十我也会交代一声,少下点力气。”

所谓长契,便是十年契约,也就是说,盛若海想借着这次匿税事件,不仅要夺取范凌恒的鱼丸,更是想耗费他的十年光阴!

大明时期,明面上的奴隶除了开国时留下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后裔外,剩下的就是奴仆和雇工。

明朝推翻元之后,留下的蒙古人、色目人被称为驱口、又叫奴籍,不得与汉人通婚,只能驱口之间配为夫妻,且儿孙后代永为奴婢。

奴仆是罪犯,比如抄家之后的男男女女。

除此之外,便是雇工。

此时的雇工虽然要签契约受雇于人,但内容和后世的《劳动合同》完全是两码事。

简单来说,签了契书后的雇工,要称雇者为“主人”,如果雇工犯了错误,雇主可以不经官府把他打死都没罪。

盛若海提了一个范凌恒不可能答应的条件。

直到范凌恒从县衙缓步走出,盛县丞那张小人嘴脸和他说出的最后一句话在他脑海中回荡:“明日午时,若你不答应要求,即刻便施笞刑,刑毕继续收押!除非你能拿出一千贯钱来!”

“大牢里可没有郎中,你哥就是死在里面也不足为奇。”

一千贯,就是一千两银子!

“恒哥儿……”

“二娃……”

范凌恒刚出来,看着县衙门外眼巴巴望着他的范清耀和好心的范凌孟,他苦笑了下道:“先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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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小的厢房,坐了满满当当一屋子人,显得空气都有些浑浊。

昏黄的灯火下,范凌恒起身打开门窗透气,夏季的晚风拂动油灯,屋内每个人的影子也随之在墙上晃动。

“岂有此理!街上这么多小商小贩,不都直接用的银子交易!他凭什么就带着你哥!”范凌孟义愤填膺地说道。

范凌云愁眉不展的建议道:“凌孟,你能给族长说说,借给恒哥儿银子么?”

范凌孟苦笑道:“别看我爹是族长,但也只是帮咱范家管理店铺罢了。每个月能分点辛苦钱,剩下的银子都要存在当行,若要支取,还要经过宗老举手决定。”

“若是恒哥儿考上进士当了官还好,但如今嘛……”

他止住话头,但众人已知道其话中意思。

范凌恒扶着桌子思考了下,低声问道:“凌孟,若我拿丸子的配方交换,可行吗?”

上次他在算账的时候粗略看了下,范氏布店和盐店每个月的收入就有百余两银子,加上其他行当的收入,每月千把两银子的余钱肯定是有。

但这是宗族用来修缮祠堂、救济孤寡老人,进行生意投资用的钱,族长只是代管。

范凌恒想要从族内支钱,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他手上的鱼丸配方。

范凌恒对自己有些心生懊悔,为什么事先不先了解清楚这个时代的律条,他不禁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真的明智。

曾经以为自己凭借超越这个时代的见识和知识储备可以轻松立足,却没料到却碰上如此棘手的问题,并致家人于险地。

他的心中充满了懊悔和无奈,当时刚想到卖鱼丸的时候,他还以为现在的大明就和书本上、电视剧中描绘的一样,随便弄辆车就能做点小生意。

可谁知实际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早就在各种律条中交待得清清楚楚。

正是因为对这个时代的规则一无所知,才让范凌远陷入了如此险境。

这一次,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记上勾拳,把他打的头破血流。

依靠律条来找他麻烦,光明正大,正如同他之前那个时代的寻衅滋事一样,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就可以用这个罪名来羁押百姓。

普通人哪有这个资本去抗衡法律?除非是巨富巨贵之家,一般人就只能被动承受。

盛若海这次是阳谋!

一举两得,一箭双雕的阴招,先抓范凌远,又逼迫范凌恒交出鱼丸秘方。

他了解过市场,鱼丸这种价格,在潮阳县并不便宜,但如果把鱼丸放在广州府或者南京、北京或者江南一带售卖呢?

有钱人,要的是脸面,口味排第二,一种之前没吃过的菜品,只要味道不差,好好包装一下,自然不愁卖。

到时候放在当地大型酒楼,想必就算是一钱银子一个鱼丸,也有人愿意出钱尝鲜。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制作鱼丸并不复杂,范凌远频繁去鱼市采购材料,就可以得出大致的成本。

再看范凌远每日贩卖的鱼丸都是新鲜的,他家只有范清耀和范凌远两人制作鱼丸,范凌恒每日要去学宫,肯定没那么多时间。

那么很容易就可以得出结论:几条鱼,几十个铜板的成本;两个人,一晚上的工夫,数百枚鱼丸。

数百枚鱼丸不值什么,但那要是有百十条鱼、几十个人昼夜不停地制作,每日三四千枚鱼丸呢?

仅此一项,是不是能一天就赚上三四百两银子?类比后世就是一天赚上两三万元!

谁见了不眼红!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虽然潮阳县市场有限,但盛若海肯定打算将鱼丸放在盛家酒楼赚钱,因为范家也有同样的打算。

盛、范两家除了在潮阳本地有生意外,也在广州府拥有自己的酒楼瓦肆。

范凌孟曾通过询问范凌恒来传达家族的意愿。

人心隔肚皮,前世独来独往惯的范凌恒本就对大多数人心存戒备,就算是现在,也只有身边好友、教谕、家人等才能让他放下戒备。

如果鱼丸是由范凌孟亲自主导经营,或许范凌恒能够考虑拿着鱼丸和宗族做笔买卖。

正如范凌孟所述,宗族不是他家的一言堂——或许范进在的时候是,但现在已不再如此。

之前范凌孟问他的时候,都被他打哈哈给糊弄过去了。

但是,当下这种情况,他只有亲自上门,捧上鱼丸,换取哥哥出狱,家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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