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童,上午好!”
这一声招呼,豪迈中带着响亮,清澈中带着明朗,青年的面庞阳光自信。
却把简童和孙瑶这两个姑娘吓得不轻。
一旁的肖火更是差点被吓死了!
1994年,大家交友什么的还是很含蓄的。
而肖火更是俗称的纯情少男。
明明心里面喜欢孙瑶,却连招呼都不敢跟人家打一下。
整个大学四年,和孙瑶说过的话绝对不超过十句话。
现在苏浩突然整这么一出,可把他吓坏了。
生怕让孙瑶误以为他们俩是不三不四的坏人。
恨不得将脑袋塞到桌子底下,好让孙瑶看不见他。
其实。
苏浩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自然。
简童这姑娘可是整个轻工业学院系里面最漂亮的女生。
可以说,是整个工科系的系花。
为啥不说是校花呢?
因为大学压根没有校花的说法,一个学校那么多号人,谁统计的过来?
现在大小眼对瞪着,让他有点尴尬了。
好在,对方比他还要尴尬。
简童呆呆的望着不远处打招呼的青年,显然没有想到这种事的发生。
苏浩在班上和她的交集并不多,印象中,他在班上平时不怎么说话,更没有一次主动找自己说话,少数几次还是因为课题作业被划分到了一组以后才开口。
怎么今天...?
简童的脑子有点乱。
平时搭讪她的人挺多的,到后面她都渐渐习惯了,能够轻松应对。
但苏浩在食堂这突然的一喊,直接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了起来。
这家伙的打招呼方式实在是有一些太直接了吧!
不能走过来小声打个招呼吗?
大家都看着呢,好丢脸。
简童脸都红了起来。
直到孙瑶小心的拍了她一下。
简童才反应了过来,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
然后连忙拉起孙瑶的小手,慌忙的跑路了。
苏浩收回目光,对肖火道:“下顿你请?”
肖火竖起大拇指,一副叹服的神情:“你厉害,下顿哥们请了。”
但随即肖火同志又有点担心起来,希望孙瑶不会觉得他们俩是不三不四的坏人。
.....
吃完饭以后。
苏浩就陪着肖火去参加了一场招标会。
1994年的大学生,在这个阶段其实只需要等分配就好。
毕竟分配制度要直到两千年才会终止。
但奈何BB机维修专业实在前景不好。
有点门道的人都清楚,这个行业再过几年就要凉凉了。
因为移动电话发展的太迅速了,85年生产出的第一台移动电话重达三公斤,可到了97年,移动电话就只有750克重了。
到了91年,重量更是只有区区250克。
有点门道的人都知道,移动电话迟早会取代BB机。
而这个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也就不再是一个秘密了。
如果学校给他们分配到了一个生产BB机的厂子的话,多半不会有人去。
现在BB机行业和国营企业私有化双重暴击,谁去谁傻子。
接下来几天,苏浩陪着肖火去参加了好几场招标会。
但结果无一例外,全部都被拒绝了。
还真不是他们挑剔。
甚至有三个月发一次工资的厂子他们都有要报名的想法。
可人家面试官一问,哦,你是BB机专业的啊,马上就说:
不好意思同学,我们要招一个有工作经验的。
特么的,都是清清纯纯的大学生,学还没上完呢,你上哪整工作经验去?
1994年的大学生其实很珍贵。
但奈何是选中了BB机这个寒冬产业,在这种大环境的条件下,找不到工作是几乎必然的。
不过苏浩也不慌。
就在今天晚上,他终于可以使用第二次寻梦了!
能否改命,就看自己的这个能力了!
.........
晚上,苏浩早早洗漱洗澡躺在床上,等着十二点钟的到来。
宿舍很安静,原本宿舍一共有四个人,但老大和老二都没有再住在学校了。
老大通过家里关系好像是出国了,但有一个问题是,老大是福省的人,听说那里出国不看签证,看妈祖...
希望他能顺利吧。
至于老二,老二家里面开的是服装店,早早回去子承家业去了。
现在宿舍剩苏浩肖火两个人,倒也乐得其所,行李箱什么的不用扔床底了,直接扔空床上就成。
苏浩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手表,嗯,十一点五十九分,可以了。
他闭上双眼,意识开始逐渐模糊混沌,然后突然一个激灵,意识到自己进入了梦乡。
以前的梦,都是睡醒以后才知道自己做梦的。
但寻梦状态下的苏浩,很清楚自己在做梦。
.....
记忆是从少年时期开始的。
上小学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婚了,法院将他判给了父亲。
父亲之前是开手机店的,收入很不低,但因为和母亲争吵好几次,无心再运营手机店,最后整个店黄了。
就这,法院还将他判给了父亲,完全因为母亲太烂了....一个无业游民,每天不是喝酒,就是和闺蜜在一起打麻将。
离婚以后,父亲整天不是睡觉就是酗酒。
后来醒悟时,店也没法再开了,只能去工地干活。
而他,也被送到了托儿所照看。
因为开托儿所的人是学校的老师,所以他的小学生活还是过得很幸福的。
但到了初中时,他因为没有妥协小混混同学的一些买烟带饭的小事,受到了欺负。
整个初中三年,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
到了高中,那些小混混们一下子好像就不见了。
可是沉默的习惯在他的身上却保留了下来。
他在班上从不主动说话,就算是老师提问他,他也在说完答案以后绝不多说一句话。
但他有很努力的在学习。
因为父亲曾经对他说,孩子,学习是你唯一的出路。
所以他上学的时候很认真刻苦。
到了高中的寒暑假时。
他去打了一份暑假工,是在一个饭店里面当服务员。
薪资嘛,早上八点到店,中午十二点午休到一点半。然后继续干到晚上八点钟下班。
一天五十块钱。
一个月就是一千五。
不高。
但对于他来说,能有钱就不错了。
刚开始,有两个服务员大姐领着他,带着他干活。
他以为遇到好人了。
但后来,那些大姐就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每次有那种喝酒的客人,吃了三四个小时离场的,搞得整个包间都混混沌沌的大活,两位大姐就交给他来干,美其名曰是锻炼他。
刚开始这两位大姐还要找个理由让他干活,但后面都不遮掩了,一有活就交给他来干,自己光干小的,或者什么也不干。
到了月末的几天,也就是春节前的那一段日子,人来的越来越多。
老板最开始承诺的是每天八点就能下班。
但要是七点多来一桌客人,他就得在店里面等到十点多才能收拾,等收拾完了才能走。
这样干活,很累,每次基本都要在店里面留到十点多,回到家里就是十一点了,父亲在工地干完了一天活,早早的睡下了,而他则去拿起洗脚盆,接热水泡脚,接水的时候还得让水流沿着边,这样声音小,不会吵到父亲。
每过一天,他在心里头鼓励自己。
离月尾还有三天的时候,老板突然说要发工资了,把六七张百元大钞,混着几张五十元,递给了他。
没有一千五,只有一千块钱出头。
因为他有时候陪着老板去买菜,老板是不给他计上午的工资的。
但拿到工资的那一刻,他还是感到高兴的,感到欣喜的。
他记得把这笔钱交给父亲时,父亲高兴的样子,平时自己从没见过这种模样。
这种亢奋感,持续到了最后一天。
他看着厨房的师傅、刷碗的阿姨,和那两个总把活都交给他的服务员都走了以后,也没看到老板给自己工资的意思。
已经是晚上了。
他终于忍不住了,问老板:“老板,我那三天的工资可以给我吗?”
老板看了他一眼,慢悠悠的说:“就干了三天,我给你发什么工资?你再给我干几天,干完春节这个档期,我再把钱给你全结了。”
他说不行,春节后面太忙了,他不想来了。
老板笑了,说那你也别要这三天的钱了,像你这样的人,哪哪都有,不愁找不到一个服务员。
最后他拗不过老板,推开了饭店的玻璃门,一个人走在昏暗的雪天下,擦着泪,走两步就揉揉腿,心里面苦的说不出话。
从这天起,他明白了一件事。
想要被人看得起,得先有一个能让人看得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