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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蝶是个歌星,比不上百乐门那些大牌,也小有名气。

至少,人家有干爹秦耀东秦五爷罩着,混的再惨也是自家歌厅的一姐。

这时候的干爹还是比较纯粹的,秦五爷只把她当摇钱树,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

陆瑾诧异的看了这女人一眼,打扮的跟交际花一样,没想到还是个艺人。

巧了,咱也是异人,间接性同行。

“这位先生,我帮你买票,金条归我,怎么样?”

蓝小蝶美眸中闪烁着精明,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

“成交。”

陆瑾将金条交给她,这女人还挺直接。

“你好,我叫蓝小蝶。”

妹子笑靥如花,伸出纤纤玉手。

“王德发。”

老陆又捏了一个假名字,顺带跟妹子握握手,嗯…还挺软。

这时,两个男子联袂而来,正是秦耀东和他的贴身保镖周震。

“干爹,我刚才做了个小生意,赚了一根金条呢。”

蓝小蝶冲秦五爷撒娇,这可是她的靠山。

没有他罩着,像她这种有颜没背景的女子,只会沦为别人的玩物。

简单交谈几句,秦五爷去等候区,周震则深深打量陆瑾一眼。

他师承弹指神通门,也是有名有姓的高手,刚才短暂的接触,他发觉这个年轻人不简单。

买完票,等待中。

期间蓝小蝶跟陆瑾闲聊,说他们这次去重庆参加宴会。

秦五爷的朋友雷千山,被民国政府收编,还给了一个少将军衔。

民国时期的军衔体系极为混乱,表现为军衔泛滥、自封军衔、职务军衔与铨叙军衔并存,以及军衔成为政治工具。

有些土匪拿钱拿名不干事,带着国军的少将军衔,混于社会各界,招摇过市。

而雷千山以前就是个土匪,后来洗白被收编。

手底下有三千烂人,组成了杂牌军,在那片地方作威作福。

秦五爷也没想到,这个酒肉朋友,能混到一个少将职务军衔,虽然没啥用,但却是招摇过市的牌子。

他一个生意人,能攀上这个高枝,也算有个靠山。

蓝小蝶是个交际花,聊天是她的强项,陆瑾只负责听,她就能一直说。

“小蝶,你是歌星,能唱首歌听听吗?”

陆瑾不想听八卦了,想听听以前的老歌。

“好呀,我新学了一首歌,叫沧海一声笑,很好听呢。”

蓝小蝶知道陆瑾不简单,有意结交。

“沧海一声笑?”

陆瑾表情奇怪,当初寿宴的歌,都传播到上海了。

“嗯,豪气干云,我很喜欢。”

说着,蓝小蝶便清唱起来。

还别说,女生唱这首歌,有种别样江湖味,多了些柔情,少了些豪迈。

啪啪啪~

一曲结束,老陆鼓掌,妹子咯咯直笑。

“其实我梦想是当个侠女呢,唱歌只是为了糊口。”

“看出来了,蓝女侠。”

“发哥,你取笑人家。”

两人聊天打法时间,秦五爷也不干预,只是脸上没了笑容。

他虽然不打小蝶的主意,却不希望她谈恋爱,免得摇钱树被拐跑。

没多久,几人一起上飞机,这时候的飞机只能承载二十多人,空间非常狭小。

上飞机要检查,陆瑾把枪暗暗放进扳指,只留下竹笛。

“发哥,你会吹笛子?”

“嗯,其实我是一个艺术家。”

“骗人,不信,有本事吹一个。”

“没本事。”

“吹嘛,就吹一下下。”

做到位置上,蓝小蝶缠着他要听吹笛子,也不管这是不是飞机上。

陆瑾只好小露一手,吹的还是沧海一声笑。

前奏一起,妹子震惊的瞪大眼睛,他吹的好好听啊,也是刚才那首歌。

就连隔壁的秦五爷都愣了一下,这小子难道真是艺术家?

“发哥,你怎么也会这首歌?”

“偶尔听到,甚是喜欢,随便学学。”

接下来时间,两个艺术家闲的蛋疼,一起讨论起音乐来。

妹子一直想当大歌星,可惜没有合适的歌曲当做主打歌。

“发哥,你会不会写歌啊?”

“一点点。”

“真的吗,能不能帮我写首歌?”

蓝小蝶还挺期待,发哥刚才吹笛子,一看就是个行家。

“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陆瑾无所谓,就当是打发时间。

隔壁的秦五爷却一脸不屑,这小子为了泡妞,啥都敢说,还写歌,你以为你真是艺术家。

“那个,玫瑰玫瑰我爱你,听过没?”

陆瑾也不知道这首歌是啥时候出来的,反正会哼唧几句。

他也不敢整太前卫的歌,怕妹子人生观崩塌。

蓝小蝶一愣,轻轻摇头,一点印象没有。

“有了,你听好。”

陆瑾唱的不好,但脸皮厚,干就完了。

【玫瑰玫瑰最娇美

玫瑰玫瑰最艳丽

长夏开在枝头上

玫瑰玫瑰我爱你】

“不好意思,灵感有限。”

其实他只记得四句,当陆瑾看向蓝小蝶时,发现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好像中了葵花点穴手。

而秦五爷更夸张,直接从座位上站起来,难以置信的盯着他。

那表情,就像小蝌蚪找到了鳄鱼当妈妈。

“小蝶,你怎么了?”

蓝小蝶此刻如遭雷击,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本来只是随意说说,做梦也没想到,这个艺术家竟然真的唱了起来。

他虽然唱的难听,可那旋律是如此动听,那歌词直击心灵。

她有种强烈的预感,如果这首歌让她唱,一定会大火,她一定能成为万人敬仰的大歌星。

想着想着,她激动起来,身体不停的颤抖。

老陆都傻眼了,不会吧,哥们的歌声自带震动效果吗,把你爽的颤抖?

“王先生,这首歌是你刚才创作的?”

秦五爷语气都变得客气了,他也明白这首歌的价值,想要买下来。

“嗯。”

“王先生,我想高价买下这首歌。”

“不卖。”

“为什么?”

“不差钱。”

一句不差钱,让秦五爷晕死,这位爷随手扔金条,确实不差钱。

“发哥,你真是个天才,你的才华足以震惊整个上海滩!”

蓝小蝶回过神,开始满级马屁伺候,夸人都不带重复的。

“别夸了,这歌送给你。”

陆瑾服了,这女人当海王,能把一堆男人骗成智障。

“多谢发哥,发哥万岁!”

蓝小蝶激动的送上香吻,被老陆潘周聃走位躲开了。

开玩笑,哥们不近女色的,想占便宜,门都没有。

妹子微微一怔,居然有男人不好色的,该不会身体有难言之隐吧。

接下来气氛很愉快,妹子要归还金条,被老陆拒绝。

说了不差钱,别逼我扇你。

由于歌词不全,只能自己编,蓝小蝶自己填词,陆瑾象征性纠正。

老陆艺术家的身份算是坐实了,才气侧漏。

到了重庆,已经快天黑了。

妹子又邀请他一起去参加宴会,交流一下感情。

秦五爷也邀请,跟一位艺术家搞好关系,指定没错。

说不定他啥时候灵感喷射,又整出一首牛逼的歌曲。

宴会第二天举行,当晚在雷府有演出表演,由雷少杰公子主持。

当陆瑾来到演出场地时,右手胳膊上的剑符,竟然微不可查的颤抖。

他能感觉到,附近有另一枚剑符出现。

目光游走,在吃席的人群中,发现一个乔装打扮的男子。

“丰平。”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再也忘不掉他欠打的容颜。

好嘛,踏破铁鞋无觅处,丰平你个二百五。

ps:感谢寻找北极的企鹅、书友尾号1016、Retrospect、贾谋子、池小虎、书友尾号5925、书友尾号4595打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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