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队,一组有重大发现!”
挂断电话后,沈钰激动地说道:
“明月港城旁边的小区叫做大河瑞景,是个老小区。”
“根据程然提供的线索,安鑫带人对大河瑞景的10号楼三单元进行布控。”
“犯罪嫌疑人万某在三单元顶层。”
“安鑫带人在三单元楼道顶的平台上,发现了一把带干涸血液的剁骨刀!”
“初步判断,那把剁骨刀,应该就是作案工具!”
“一组已经在上面提取了指纹,和血液!”
说到这里,沈钰已经基本可以判断出。
这个孙某芳失踪并疑似被杀案,距离告破,只剩下一步之遥。
从昨天晚上十点半,到今天上午十二点不到。
一个一开始看起来挺麻烦的案子。
竟然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内,就被他们侦破了!
这效率,实在是夸张。
当然,沈钰也明白。
若非是她恰好是湛卢的读者,又恰好对犯罪题材的小说感兴奋。
就不可能第一时间,发现程然的新书。
也不可能打开看。
于是就不能发现程然的书里,跟这个案子何其相似!
也多亏了这一系列“巧合”。
让程然说出了还没有发布的小说情节。
于是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按图索骥。
然后,竟然真的有重大发现。
第一,发现了有可能沉入湖底的网约车,以及被害的司机和孙某芳。
第二,基本确认了犯罪嫌疑人。
现在剩下的。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万某,实施抓捕。
二是准备打捞工作。
听起来十分的顺利。
沈钰不得不又一次在心底感慨,多亏了程然。
但她也知道。
即便没有程然的“帮助”,他们也是有极大的概率,破掉这个案子。
毕竟从目前看起来,犯罪嫌疑人万某,并不太聪明。
重要的一点就是。
这个万某,竟然是孙某芳的老客户了!
怪不得,监控视频里边显示。
7月27日晚十点半,孙某芳带万某回住处时,表现的十分亲昵。
而据报案人的说法。
孙某芳虽然几乎每天都带人回家。
但一小部分情况下,表现的就是工作中的同事关系,或者说一般的朋友关系。
更多的,则是刚认识的陌生人的关系。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表现的颇像情侣。
万某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万某还想着杀了人,然后没事人一样。
根本是不可能的。
他早晚会被列为怀疑对象。
而一旦被怀疑,万某在那几日的行踪,就会无所遁形。
所以案子被破,是早晚的事。
程然的出现,只是大大的加速了这个进程,让刑侦大队没走一步弯路。
呃……
沈钰犹豫一下。
其实是走了一些弯路的。
比如一开始,他们先把程然定为犯罪嫌疑人。
还费了好大的劲审讯他。
一想到审讯程然。
沈钰心中的疑惑,就又起来了。
这个巧合,到底是如何达成的?
抛开巧合不谈。
程然又是如何在几乎没有任何查询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把一个犯罪过程,写的如如此逼真,如此与真实案例几乎一模一样的?
这才是最无法理解的部分。
沈钰思索片刻,问道:
“阎队,您觉得,程然他真的具备某种无法形容的天赋吗?”
“通过这种天赋,他就能‘看到’一些犯罪的画面?”
说真的。
把程然的小说,与案子的过度相似。
归结为巧合,沈钰都能接受。
但归结为,程然具有某种不为人知,也无法文明的天赋能力。
这个解释,沈钰觉得很离谱。
阎良目光从白板上收回,道:
“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觉得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只是一种以讹传讹的说法?”
沈钰下意识的点头。
反正她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根本不相信所谓的超能力或天赋。
阎良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
“有些东西,我暂时没办法给你解释。”
“但是你只需要记住两点。”
“第一,如果你真的不信,但也不能绝对否定。”
“人的大脑是很神奇的,你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天赋。”
“第二,在没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跟人透露程然的这种能力。”
“即便一时之间,无法对其证伪。”
听完阎良的话,沈钰认真的点头。
心里虽然还有好些个问题,想仔细问问。
但也只能暂时闭口不言。
因为一组和二组的电话,包括三组的电话,先后打了进来。
片刻后,阎良下达了三个命令:
“一、立即对万某实施抓捕!”
“二、立即着手对那个湖,安排打捞任务!”
“三,和前两个一起进行的,是立即固定相关证据,不得有任何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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