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这连缴获的物资有多少还没确定,就在这里嚷嚷。”
“这次你们各自战场上的缴获,都归你们自己,至于这辆军列上的物资,一半需要上交给总部。”
“毕竟为了这次行动,不止咱们三八六旅,就连整个一二九师都行动起来,甚至其他部队也进行了策应,咱们不可能吃独食。”
“剩下的五成,此次行动,战狼团功劳最大,想必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其他几个团长虽然说都想多要点装备,但此次计划是李天制定了,正面行动,也是由战狼团执行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好,既然这样,李天你来说说这次的缴获,然后你需要拿多少物资。”
对于八路军来讲,有一条纪律就是一切缴获都归公。
但这个归公也并不是说平军分配,而是根据部队的人员,战斗力等多种因素进行分配的。
八路军之所以制定这条纪律,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时期,他们的物资装备基本都要靠缴获。
只有上交之后,再进行合理分配,这样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或许会有人说,这样岂不是会打击部下的积极性,毕竟自己幸幸苦苦缴获的物资,却要分给别人。
一来,这一切都是为了抗战,大家的思想觉悟都非常高,二来就算是上交了,也是分级别的。
就比如一个团打一场小规模战争,缴获几十把武器之类的,肯定也不需要上缴给旅部,这个公,也可以是团部。
而且就算个人能够缴获大量武器装备,上交之后,同样可以立功受奖,所以这个一切缴获都归公这一条纪律并不矛盾。
而这一次的战争范围太广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团,甚至一个旅能够兜住的,所以陈旅长才会亲自主持。
同时他也知道,李天这个战狼团成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其战斗力,在整个三八六旅,甚至整个八路军都属于首屈一指了。
所以他才让李天优先挑选物资。
李天道:“此次军列,我们一共缴获九二式步兵炮六门,炮弹三百六发。”
“迫击炮十二门,炮弹一千二百发。”
“汽车二十辆,油料一百桶。”
“九二式重机枪二十挺。”
“大正十一式轻机枪,也就是歪把子轻机枪三十八挺。”
“掷弹筒四十门,炮弹一千八百枚。”
“7.7毫米重机枪子弹十万发。”
“6.5毫米子弹二十万发。”
“九七式手榴弹三千枚。”
“另外还有各类杂牌武器千余支,子弹五万发。”
“棉布八百匹,罐头三百箱。”
“伪军一个骑兵营,马匹三百八十二匹。”
……………
听着李天念出来的数据,几个团长眼睛都开始发光了。
虽然这些东西加起来,都比不过小鬼子一个联队,但对于八路军来说,随便拉起一个团是没问题。
特别是步兵炮这一块,在全面抗战开始时除了唯一的那个山炮连外,八路军115师有6门迫击炮、120师有4门、129师有6门——这就是炮兵的全部家当了。
虽然这几年也有所缴获,但数量同样十分稀少。
很多团连迫击炮都没有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