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钱包掉了。”洪亮将钱包递了过去。
女生两眼泛光,紧张地接过钱包,打开钱包后,看到钱包上的黑白照片后长舒了一口气。
“还好,妈妈的照片没丢。”
照片是妈妈生前留给她的唯一一张照片,是她的精神支柱,和她的生命一样重要。
说完她又将手伸进钱包将里面的钞票通通掏了出来递给洪亮道:“钱全部给你,就当是给你的报酬。”
洪亮推开女生递过来的钱,笑盈盈道:“如果真想要钱的话,我就没有必要把钱包还给你了,不是吗?”
“你是个有趣的人。”女士嘴角微翘,把钱收了回去。
“我叫林梦是林下镇税务所的新人,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
洪亮说完看了一眼银色机械手表,此时已经到了三点半,他必须在四点之前赶到县里的车站,如此才有可能赶上最后一班去南市的车。
“要不我请你吃顿饭吧。”林梦提议。
“我急着赶去南市,要不下次吧。”洪亮笑盈盈道。
“你也要去南市,那巧了,我也要去南市,我们一起去吧。”
“那好。”
洪亮朝前方蒙着蓬布的小三轮车招了招手。
林梦抓着洪亮的手往下扯。
“别叫了,待会儿有车会来接我,我们坐小轿车去吧。”
洪亮睁大眼睛上下打量着林梦。
这可是九十年代初期呀,谁家要是有一台彩色电视机都会成为村里面最耀眼的一个。
要是有车,那必然是县里面有头有脸的人。
不一会,一辆桑塔纳缓缓驶来。
1993年一辆带电动车窗的普通桑塔纳售价21万。
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从车里面走了出来,小跑来到林梦身旁,抓着林梦的行李道:“舅舅让你早去早回。”
林梦黑着脸不耐烦道:“知道了。”
帅小伙将目光投向洪亮。
“别看了,这是我同事,待会一起去南市,还有有关于我同事的事你千万不要和我老爸说,不然以我老爸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性格,我不死也得脱层皮。”
“知道了。”林梦的表哥打开后备箱,把行李放了进去,开车朝南市驶去。
如此一来省了不少麻烦。
下午五点,抵达南市,当桑塔纳停在电视台门口的时候,大量骑着自行车的人从电视台大门口出来。
“省电视台下班了,明天再来吧。”
洪亮抬头看了看电视台,无奈道:“在这附近随便找一家宾馆把我放下就可以了。”
“别,跟我去我舅舅家住吧。”
“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大家都是安市人,同乡嘛,在外面都不容易要互帮互助,何必花这冤枉钱,更何况住宾馆哪有住家里安全。”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嘻嘻,你的底细我都了解的一清二楚,你能干出什么坏事?”
洪亮想了想,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宾馆是盗窃案高发区,多少人在这里被偷得一毛不剩,哪怕把钱放在枕头下面也无法幸免。
两人来到南市市中心,高档住宅楼,爬楼梯上到了四楼,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装修奢华,大大的水晶吊灯耸立在客厅中央,地面铺着高档陶瓷。
环顾四周普通人眼里的奢侈品一件没落下,彩色电视机,笨重的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吸尘器等一应俱全。
虽然装修豪华但屋内空无一人,他准备好的那些说辞通通都没有派上用场。
“我舅舅全家都移民了,房子就空下来了,你去我表弟房间睡吧。”
翌日清晨。
洪亮早早就起了床,打了辆红色出租车赶往省电视台。
半小时后,电视台。
亮明身份后通过门卫室走进了电视台,见到了广告部的小吴。
两人在木桌前相对而坐。
小吴留着半卷长发,蓄着胡子,穿着土黄色的西服打着红色领带,略带稚嫩的脸配上老气的西服,怎么看怎么别扭。
这个年代人人都爱穿西服打领带,可到了二零二四年这种现象反而越来越少。
洪亮将名片递了过去。
小吴接过后看了几眼,眉头微皱:“红岭汽水厂?没怎么听过。”
“正是因为没听过,所以才需要打广告呀。”洪亮笑盈盈道。
小吴把一份价目表递给洪亮“我们卫视是分时段收费的,最贵的两千五在黄金时段,最便宜的五百。”
“五百块钱一天播五秒吗?”洪亮看着价目表,内心惊讶不已,这才发现想上省台也不是那么简单。
“这只是一天的收费,按照规定,三个月起步,一天五百那三个月就是四万五。”
“我看看。”洪亮又扫了一眼价目表,最便宜的广告都放在早上六点,以及凌晨,在这个时间段投广告效果几乎为零,要投的话就晚上九点的黄金时段。
按照两千五一天的话,那么三个月就是225000,这对他来说是天文数字。
“我想在黄金时段播十二天可以吗?”
“十二天,按照规定是播不了的。”
“你帮帮忙呗,有其他条件你也可以提,我尽量满足。”
“不行的。”小吴一脸严肃。
“那你等等。”
他冲出电视台,打车赶往最近的农贸市场,在摊位前花二十块钱买了三斤腊肉,用报纸包好后,又花四毛钱买了两个豆沙包,一边啃着一边往外走。
庆幸的是一九九三年已经取消了粮票制度,所以购买商品不受限制。
半小时后,省电视台,他再次找到了小吴。
“我和姜楠主任是老乡,你能带我去见他吗?”
“姜楠主任……”小吴脸色突变迟疑了片刻后道:“我带你去,如果姜楠主任肯出面说情,那你说的事可以考虑考虑。”
“好。”洪亮点头。
两个人穿过走廊,来到了人事部主任办公室。
小吴敲了敲房门而后道:“姜主任,你老家有人想见你。”
“进来吧。”
沉闷的声音响起。
小吴推开门,洪亮挤了进去。
姜楠四十岁左右戴着一副眼镜,梳着大背头,嘴里叼着一根烟上下打量着洪亮。
他把烟夹在手指上眯着眼说道:“这位朋友,我翻遍了记忆也没有找到有关于你的痕迹,你找错人了吧。”
“是这样的,我是姜云的铁哥们,来之前他告诉我说有什么事可以来找你。”
洪亮笑嘻嘻地说着,同时将包好的腊肉递上前去。
他和姜云是高中同学,后来一直有联系,两人在一次聊天之中,无意间聊起过姜云的叔叔姜楠,姜云告知他有关叔叔的一切,并非常崇拜自己的叔叔。
当然喜欢吃腊肉这件事,姜云着重讲过,并说只要送腊肉,并报上他的名字就可以让姜云的叔叔帮一次忙。
他本不想麻烦姜楠,但为了把事情办好,也只能如此。
“真的假的?”姜楠半信半疑。
“你把这东西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姜楠不解地撕开报纸待看到露出来的腊肉后,脸上露出笑容,微微点了点头,而后将手中的烟灰弹掉道:“你果然是姜云的朋友。”
他爱吃腊肉的事,除了极为亲近的人就没人知道,姜云就是其中之一。
“说吧,什么事?”
“我想在你们电视台打广告,可按照规定最低要求是三个月起步,我手头只有三万,我想播十二天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