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进来吧。”邓儒叹了口气。
毕竟是小老弟的一片心意,就这么直接拒绝,伤人心呐。
带进来看看,不好看就找个理由打发了,送人一两银子让她滚回去。
如果好看.......
好看的话那就,留下来或者走,让她自己选一个。
留下来就嘿嘿了。
他又不是太监,在相对尊重对方的想法的前提下,他也是有那方面需求的。
人家乐意留,那就是送上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
不愿意留就算了,也一样,给一两银子,派两名门青年护送她回去。
等以后壮大了,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找不到,没必要给自己留个强抢民女的污点。
“好嘞,儒哥儿,我敢保证,这个婆娘是咱们见过最漂亮的。”
刘三儿激动的说道,他和那年轻山匪跑了出去。
没过多久,他们便推着一个姑娘走了进来。
“.......”
邓儒打量了眼他们推着的姑娘。
嗯,论容貌的话,虽然被灶灰这些东西掩盖住了许多。
但也能够看得出,她确实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漂亮姑娘。
不过邓儒也不至于像没见过女人一样看痴了。
接受过信息时代洗礼的他,别说这样的漂亮姑娘了,就是刘什么菲在他面前,他也不会看呆。
毕竟,网络上的网红们不管大家怎么说她们的妆容是化的,p的,但展现在人们面前的,那就是好看的。
审美已经免疫了。
不过,这姑娘,感觉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具体在哪就不记得了,可能这姑娘是后世哪个网红,或者明星的老祖宗吧,生得这么漂亮的,一看基因就不错。
“你是哪家的小姐?”
邓儒开口问道,这样的长相,这样的身材,基本上不可能是村庄里,甚至地主家的女儿,只有可能是附近县城里的大家闺秀什么的。
现在他还弱小,可不能招惹了这些城里的家伙。
他接下来的路线是走的山寨包围农村,农村再包围城市,一步步扩大战果,而不是直接去招惹县城。
所以这姑娘,不能留。
小头爸爸跟大头儿子比起来,还是大头儿子的性命更重要,给小头爸爸找围裙妈妈这件事不重要。
“........”
那姑娘呆呆的站在原地,口中塞着的抹布早就被取下来了,却也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不说话。
她那清澈的双眼在山寨的聚义堂内打量着,似乎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
“儒哥儿,一路上我们问过她很多话了,她都不说话,好像是个哑巴,或者聋子。”
刘三儿说道。
这姑娘什么都好,可惜是个哑巴。
“......你们找个婆子带她去溪边洗一洗,换身干净衣裳吧。”
邓儒挥了挥手,有些无奈。
这姑娘,哪里是哑巴或者聋子,那眼神清澈的跟大学生似的,啥都好奇。
这分明就是个傻......傻子。
那哑巴聋子只是不会说话,听不见,像这姑娘一样,在聚义堂里东摸一下,西摸一下,只有傻子或者两三岁小孩才会做。
这俩小老弟,费尽心思帮他拐婆娘,拐了个傻子上来。
而且看她的样子,说不定还是富贵人家的傻子闺女。
他能怎么办?只能暂时留着了,谁能从一个连说话都不会的傻子嘴里问出什么信息那真是有鬼了。
这小老弟刘三儿真不让人省心。
“好嘞,儒哥儿,咱保证让婆子把她洗得白白净净的。”
刘三儿应下,便和那年轻山匪推着傻子姑娘走了。
“.......”
邓儒没有说话,他挥挥手,让四名名门青年跟着过去,算是一种保护。
他又带着两个名门青年离开了聚义堂,再次来到了库房里。
库房里还剩二两白银能用来升级,刚好给自己弄俩亲卫兵。
名门勇士相比起名门青年,最大的区别就是,青年上了战场,活了下来,弓术变得娴熟,杀敌效率变高,立下了功劳,被人们尊称为勇士,勇士明白了生命的脆弱,穿上了更具备防御性的甲和头盔。
将库房里最后二两白银点击了升级。
只见一阵华光闪过,两个名门青年的样貌没有变化,但其身上的装备都发生了许多的改变。
只见二人头戴铁制兽皮缝合盔,身穿扎带毛皮甲,身披兽皮背带披风,脚踩的依然是名门皮靴。
手中的游击长弓变成了低地长弓,背上挂的双手大剑从普通的铁制双手剑变成了高地阔剑。
但......腰间别着的,依然是两袋倒刺箭,这个并无变化。
他们的体型,似乎也微不可察的壮硕了几分。
一两银子有这样的变化,值了!
升级完两个名门青年,邓儒并没有离开库房。
而是在库房里面继续的翻找着什么。
两个名门勇士也在帮着他翻找。
终于,邓儒在一个落灰的角落里,找到了一本根本不符合这个时代的黑色日记本。
日记本厚厚的,一看就能够写很多很多的东西。
他连忙将其捡起拿过来。
另一个名门勇士也在库房的角落捡到了一支和这个时代完全不符的绿色圆珠笔。
邓儒见状终于是松了口气。
这是他的日记。
他是有点文青在身上的,比较喜欢写写日记,这个习惯从初中便开始了,一直到大学毕业。
在大运仙尊给他创到这个时代来的时候,他的桌子边上正好摆着他刚刚写完的日记,和这支圆珠笔。
所以,他的日记和笔,也跟着他被一同创飞了过来,然后连带着衣服一起,被扒走了。
那陈大胆不识货,也看不懂上面的简体字,就把他的笔和日记本随便扔到了库房里吃灰。
如今陈大胆死了,他也终于有机会把日记本给拿回来了。
正好,可以用日记本帮助他梳理,规划未来的路线。
有些东西在脑子里面想半天,都不一定能够想出个结果来,说不定还会把自己绕进去,但是一旦写在纸上,一览无余后,思路就会清晰很多。
邓儒带着日记本,回到了聚义堂,原本山匪们给他安排的住处就是一个破茅草屋,里面垫着一些杂七杂八的干草,勉强柔软能睡。
但是没有桌子这种东西,只有聚义堂才有桌子这种东西。
安排两个名门勇士手持弓箭守门后,邓儒便坐在聚义堂里,毫无防备地打开了日记本第一页。
【2014年6月3日,晴
秋同学好漂亮,就这么看.......】
啪!
邓儒猛地合上日记本。
妈耶,谁给舔狗日记塞他日记本里了?
不对!这根本就不是他的日记本,他的日记本没有这么舔狗!
邓儒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猛地将日记翻开无数页,直接翻到了后面的几段上。
邓儒再次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看向自己的日记。
咦,好,是吐槽沙比老板的那一天,没有尴尬的青春舔狗文学。
他的日记不长,基本上都是一些记忆深刻的鸡零狗碎,一天只占据一页的两三行左右。
这也是他一本日记能用这么多年的原因。
邓儒提起笔,在日记本上开始写着他接下来的想法。
【天启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晴。
听说在历史上,今天就是天启帝驾崩的日子,马上就是崇祯帝登基了,也不知道还留给我多少时间发展。
大明和大清,大顺,我都不是很想帮,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可郁郁久居人下,更何况两个都是烂到骨子里的封建王朝。
一个拿天下供养一姓,到死都不肯,也不做不到与民分利,百姓饭都不吃饱了,还要再苦一苦百姓。
另一个更是不用多说,百年屈辱自他而始,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烂东西。
虽然不可否认他们都有其功绩,教员说过看事物要客观看待,但人怎么可能不带主观色彩。
不能否认朱元璋登基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佐证的进步性,也不能否认他确实拿天下养猪近三百年,压得百姓喘不过气。
不能否认大清在领土上对于法统的正义性,但也不能否认他又把这些正义性给丢了,割了,现在的领土都是先烈一寸山河一寸血打出来的,不是继承他老爱新觉罗家的。
至于大顺,听教员赞扬过李自成的正义性,但,李自成终究失败了。
既然这样,倒不如让我来。】
邓儒用歪歪扭扭的简体字在日记上写下了自己的宏图大志,歪歪扭扭,是为了防止被其他人看了去。
虽然这个时代大部分人肯定不认识简体字,但为了保险,还是写难看点好。
他的目标就是统一天下,谁爱当封建王朝的忠臣孝子谁就去当吧,反正他的膝盖比较硬,隔壁异世的战争机器们还给他补了钙,这下更硬了,跪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