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此后四章回忆杀,时间点为几十年前。于读者或稍显突兀,但为之后高潮,作者认为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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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胤,龙朔二年,八月廿八。
今天,是本朝初立后的第二十七个秋分。
江南的秋天,总是摇曳着桂花的香气,余杭尤是盛产桂树。
甫一入秋,凉风便会从大地拂荡而起,
在秋风之下,碧波荡漾的河湖涟漪阵阵,金黄饱满的稻穗浪涛滚滚,红艳似火的枫叶也是响声飒飒。
最终,秋风在桂树枝丫上缠绕,化作繁星般的金色小花,就此挂在桂树梢头。
余杭之地的河流湖泊,每到入秋,都会更加澄澈。秋风撩过水面,荡起一波波安静柔缓的水波。
青瓦、白墙、绿树、红叶、黄花,一统倒映在澄碧的河水中,金风吹起,湛波荡漾,一时正是浮翠流丹,秋光锦簇。
秋水倒映着桂花,桂花又被轻风摘落。
金黄的小小花片打着旋,飘到了一个小乞丐的头顶。
这乞丐是个少年,身上穿着的破布乌黑一片,已辨不出本来颜色,一头不知多久没洗的黑发打着绺,散出一股难闻的异味,霎时遮住了顶上的桂香。
少年面容稚嫩,身形瘦小,看上去也就七八岁,但他实际上十二岁了。
不消多言,像这样的小孩,总是比同龄人发育得更晚。
此时他正隐藏在一堵白墙后,而墙壁的另一面,则是场文人云集的午宴。
小乞丐悄悄探出脑瓜,不远处的文人雅士们,正在高谈阔论,酌酒赏秋。
侍女们将精美的菜肴一盘盘端上,看得小乞丐口水直流。
他三天没吃过东西了,七天前有个路过的妇人,送了他一块热乎馅饼。
小乞丐拿着香气四溢的肉饼,舍不得吃,每天只咬一小口。
那块半掌大的饼,他愣是吃了四天。
当然,留到第二天吃的时候,就感觉肚子不舒服,吃到第三天时,开始拉肚子了,但还是没舍得吃完。
第四天终于把最后一口吃了,然后他疼得在地上打滚了一天。
第六天时,乞丐几乎虚脱,打滚的力气都没了。
今天是第七天。
同行的其他乞丐,说这里会有场雅集,那些读书人一边吃好吃的,一边欣赏这秋天美景。
于是,小乞丐这才挣扎着爬起身,晃晃悠悠地寻到了这里。
他躲在白墙后,眼巴巴地望着那些读书人喝酒吃肉。
不得不说,这帮文人确实挺有眼光,挑了这地方举办诗会雅集。
青舍白阁,绿树黄花,不远处还有条小河迁流而过,映照着岸上几多颜色。
文人墨客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在此美景下,许多人诗兴大发,素纸摊开,竹笔如飞,又为这秋黄水碧添了一分墨色,赢得许多彩。
而除了风花水月,还有一件事同样能博得儒生的关注。
那便是家国天下。
“听说了吗,最近似乎又有前朝余孽举事。”
“嗯,朝廷应也颇为头疼。”
“前周皇室血脉,仍旧下落不明么?”
“自然,否则官府也不会像这般如临大敌。”
“之前不说抓到了?”
“假的!”
据说,时至今日,前朝皇血仍旧流落民间,这也是令如今的新朝天子,颇为头疼的一件事。
前朝余孽自然是首要原因,但其他一些对朝廷不满的势力,也都纷纷打出大周名号,试图揽获更多支持。
比如去年,长安就传言前朝太子秘密到了京城,将要择机举事。
官府开始以各种理由,砍了许多人士的脑袋。
一时间,整个长安城人心惶惶,各种流言蜚语风起云涌,真假难辨。
然而,几个月过去,朝廷贴了一张布告,原来所谓前朝太子,不过是有人炮制的谣言,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人。
在场的许多士人,有些年纪大的,谈及前朝,神色满是惆怅,而那些年纪小些的,则面容多有愤慨。
不过,小乞丐不知道什么大周大胤,只知道自己快饿死了。
就在众书生高谈阔论之际,少年悄咪咪从墙后走了出来。
他猫着腰,竟避过了众人耳目,悄悄来到一张无人的桌子下。
桌子虽然没有人,但其上摆着的菜肴可是一样不少。
上面许多菜色,小乞丐见都没见过,更说不上名字。
他唯一认识的,就是那一整只烧鸡。
因此,趁着没人注意,乞丐不动声色地伸出脏兮兮的手,将那只烧鸡整个端了下来。
随后,乞丐扔掉盘子,揣着鸡,像刚才一样,悄咪咪地原路返回。
然而,就在他将要躲回那面白墙时,却有个眼尖的家丁发现了他。
在场多有大家子弟,来此参加诗会,自然会随身带上几名护卫。
那护卫虎背熊腰,拳头几乎有乞丐半个脑袋大。
他一把捏住少年脖颈,将他给提了起来。
“放开我!”
乞丐拼命挣扎,怀里的整只烧鸡也掉在了地上。
随后,有名丹凤眼的公子哥走了过来,许是那名护卫的主人。
公子哥还未走上前,远远便看到了乞丐浑身的脏污。
他立刻停下脚步,皱眉道:“这么好的景色,真是晦气。”
说着,便对家丁摆了摆手。
半柱香后。
乞丐被丢在一条官道上。
少年头破血流,半个脑袋都被染成红色。
他趴在地上,昏迷不醒,路上来来往往的车马,对此视而不见。
只有个赶车的老头,似是嫌碍事,便将其挪到了路边。
如此过了一天一夜。
隔天,日上三竿之时,小乞丐终于悠悠醒来。
他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昨天被打得遍体鳞伤、头破血流。
此时面上的血都变得又干又硬,大片大片地糊在脸上,连睁眼都费劲。
小乞丐摇摇晃晃地走到小河旁,在岸边蹲下,水面映出他惨不忍睹的面容。
一朵桂花飘在水面,挡住了少年的额头,但随即轻风乍起,水面荡起波纹,桂花也随之漂走了。
桂花漂走后,被挡住的额头显露出来,那里有条狰狞可怖的伤口。
乞丐眨了眨眼,随后俯下身子,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
直到肚子喝得圆鼓鼓,他这才捧起河水,开始清洗面部的血污。
血污被洗掉后,额头的伤口就更清晰了。
那伤口从眉心蔓延到左侧眉梢,此时已微微结痂,但洗脸时不小心碰到,仍会传来一阵直刺脑髓的疼痛。
“王八蛋,给大户当狗有什么好威风的!”小乞丐骂了一声。
其实,那个捉住他的护卫,原本只想骂他一顿,再丢出去完事,没想要把他打成如今这样。
但奈何挣扎时,他用力咬了护卫胳膊一口,都快把人家的肉啃掉了。
所以少年才被揍得这般惨。
不过好在,这里是城外,到处都是花花草草。
乞丐细心寻了几株草药,咬碎后抹在额头,这下又把他疼得龇牙咧嘴。
做乞丐嘛,难免与人争抢事物,受伤简直是家常便饭,处理伤口也熟练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