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从无尽海上吹来的暖湿气流梅雨季节,越过白芷江流域,推进到泌水下游平原,使得这片久旱的土地迎来难得的甘霖。这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秋收时节,谷物的颗粒会饱满些。
滔州,狭长的疆域内有泌水和白芷江两条大江,孕育了两江三岸七州黎民。广阔的江流冲积平原上,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是肥沃的粮田,曾经的滔州,几乎占据了整个九州粮食产量的一半。
可今时今日的滔州,万亩良田荒芜丛生,土壤板结,谷黍的根扎在表层,被来自东部海面的季风连根拔起,颗粒无收。
战乱所带来的创伤,最终只能由滔州的子民来承受。这片曾经无比富饶的土地,如今家园残破,人事流离,早已不复往日的盛景。自聪帝年间,位于肃州与华州之间的这片土地,就是诸侯混战的最前沿。它现今的归属,正是天下第一大诸侯,雄踞四州之地的中原王楚贲。
上溯至泌水的源头,离这座破败的小镇仅九十里的顿踏河,正是肃州风虎嵬与华州铁卫劲旅浴血鏖战的前沿。
死气沉沉的小镇上,一面满是油腻的破旧幡布随风飘荡,空气里弥漫着令人窒息的灰尘。说是个镇子,其实不过是个聚居地,有几间针头线脑的杂货店,有布坊、裁缝铺、米店、油店之类的铺子,此刻窗棂上布满蛛网和灰尘,甚至都来不及上锁,想是逃命的时候跑得太快。
只有一家门面,门板整齐地靠在墙边,门前的黄泥路扫得干干净净,用的肯定是竹枝扎成的扫帚,才会在地上留下波浪般的细纹。
这是一家药铺。无论滔州归属于哪个诸侯管辖,甚至无论九州是否归云垂帝国统治,都无关紧要,药铺总是要有的。
而且,局势越混乱,打的仗越多,药铺就越会变多。
不过,这种问题,应该由千金方药无缺那样的人去想。招牌只有两个歪歪扭扭的“药铺”两个字,药铺掌柜宫二爷不会想到这个,他每天想的都是,连药铺的生意都不会去想。
他想的,不过是自己出征的儿子。中原王楚贲、清欢侯皇甫欢城,势力不同,抓丁的手段如出一辙。宫二爷并不是一个人,药铺里还有他六岁的小孙女。
今日的风很大,小孙女起先抓着药材玩耍,这会儿乏了缩在柜台下昏昏沉沉睡着了。宫二爷佝偻着身子,走到门口,向远处望了一眼。空旷的荒野上,杂草丛生,随风拂动。黑压压的乌云正在吞噬天地微弱的光芒,这是暴风雨到来的前奏。滔州的雨季,总是雷电与风暴交织。
这样的风暴,这样的黑云,宫二爷已经见过太多,但在这样的天气里,赶车如此悠闲的,宫二爷却是第一次见。
那是辆很破的马车,车轱辘吱呀作响,车窗的帘子破烂不堪,在风中颤巍巍地飘着,车篷顶上缺了一角。
马车从莽莽荒原的深处驶来,在杂草丛生的官道上慢悠悠地晃荡,一直驶向这个破败的小镇。
一个满身油腻褴褛的人影从马车上跳下来,蹬着一双脚趾露在外头的靴子,摇晃着向药铺走来。
邋遢。
宫二爷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邋遢。
开着一家药铺,宫二爷远算不上富人,过不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可宫二爷有自己的讲究。
——人穷水不穷,哪怕浑身补丁,也得洗得干干净净。宫二爷讨厌邋遢的人,尤其是邋遢的年轻人。
“掌柜的,来壶酒。”邋遢家伙手里的酒壶“嗵”的一声摔在柜台上,嘴里嘟囔着。
宫二爷厌恶地皱起眉头,啐道:“这儿是药铺,不是酒馆。”
“药铺药铺,卖的是治病的药。酒就是天底下最好的药,治人伤痛,麻醉心灵。既然是药铺,当然就要卖酒。”邋遢家伙疯言疯语地说道。
宫二爷心里一捋这话,又觉有几分道理,这才细细打量起面前的邋遢家伙来。
杂乱毛躁的头发遮住面孔,其实邋遢家伙拥有一张少女般白皙的脸颊,一双眼睛如黑宝石一般,即使被乱发和醉意掩盖,依然精光四射。
“掌柜的,别愣着了,我说得有没有道理?”邋遢家伙用手在宫二爷的眼前晃着。
宫二爷回过神来,稀里糊涂地抓起柜台上的酒壶,转过身,弯腰去揭酒坛的盖子。
酒坛子
酒坛子是宫二爷从酒肆里搬回来的。在肃州与华州交兵之前,或者更远一点,在红衫道叛乱之前,有家小酒肆卖着几种乡野的浑酒。宫二爷不是酗酒的人,日暮时分会跟几个老伙计喝上几盅暖暖身子。
后来酒肆的老板被抹了脖子,酒肆里的酒被成车成车地拖去犒军。
这一坛子酒,还是宫二爷从瓦砾堆里翻出来的。每次想起光头的酒肆老板死去的眼神,宫二爷都会喝上一盅,眺望着远处酒肆的瓦砾堆发呆。
宫二爷拿起竹筒酒提,在酒坛底刮过,米白色的浑酒盛了小半竹筒。宫二爷单手拿起漏斗插进壶嘴,酒提子一竖,酒水哗啦啦淌进壶里。
邋遢家伙喜上眉梢,一把抢过酒壶,便往嘴里倒,如同水牛蛮饮。只可惜,宫二爷从酒坛子里舀出来的实在太少,邋遢家伙一口酒喝光了。
宫二爷看看邋遢家伙重新递到面前的酒壶,又看看邋遢家伙一脸意犹未尽、泛着红晕的脸颊,心底生出一丝愠怒。
若照邋遢家伙这个喝法,就算是满满一桶也不够,宫二爷不酗酒,但坛子里的酒对他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没了。”宫二爷大手一挥,将邋遢家伙的手推开。
邋遢家伙鼻子用力吮了吮,指着酒坛子,眼神透着渴望。
“听我说,要喝酒你就往东行二十里,到了山湳城,什么样的好酒都有。”
宫二爷嘴里这么说着,其实他何尝不清楚,就算邋遢家伙到了山湳城,也喝不上酒。山湳城里,用陈年谷物酿制的浑酒也要十个铜铢一斤。而这邋遢家伙,连酒壶都豁了嘴,浑身上下只怕连半个铜铢都找不到。
不过,为了早点打发他离开,宫二爷只好这么说。
“啪”的一声,邋遢家伙把手里握着的那把剑拍在柜台上。
宫二爷是个郎中,还是个蹩脚郎中,哪里会识得那把剑。只是往日里,镇子上有个跛脚的铁匠,靠煅烧菜刀、铡草刀之类的铁器为生。跛脚铁匠曾经对宫二爷说,这世上奇金异铁,以寒铁最为珍稀,黑铁次之,青铁再次之,玄铁为末。
柜台上的这把剑,剑鞘通体漆黑,无一丝杂色,泛着暗黑的光泽。
宫二爷是个老人,是个好人,也是个爱财的人,一双眸子不由自主地在剑身上游移,心里琢磨着,莫非,这把剑的剑鞘真乃黑铁锻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