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里巷 第11章 恐也将是一场闹剧

作者:点暇斋主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5-06 16: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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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长江,史册载其洪水泛滥之事甚众。逾两千载,大洪灾逾千次,几每两岁而一发,每遭洪患,土地广被淹没,生灵涂炭,数十万乃至百万生灵遭难。洪水所致,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财产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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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之南,非仅江河湖海之争也。与北师大南北对仗,其最宜者乃金陵,皆以“京师范大学”五字为后缀。北师大者,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之简称也,而南师大之称,何以不径称“南师”而称“南师大”?或欲与湘南之哲学学士、赣南之文学博士略存逻辑之联,以建广义南师大校友之圈,为天地立文心,慨叹孤独之恒常如新。

自古有俄狄浦斯之志与命之斗,中世纪沙漠僧侣之苦修,初唐陈子昂登楼之悲歌,帕斯卡尔读蒙田《随笔集》之颤栗,卡夫卡笔下K之城堡难达之绝望,至新媒体虚拟界面之群体狂欢……孤独之书写,源远流长,然成文化现象乃至文明景观,则近代之事也。文艺复兴以来,主体性高扬,自我意识觉醒,现代性孤独如瘟疫蔓延。工业革命、城市文明之兴起,更使此趋势加剧,至二十世纪而彻底爆发。尼采“上帝已死”之宣告,两次世界大战之惨烈绝望,令人类感受前所未有之孤独。现代性孤独遂成现代主义文学、艺术之关键母题,为无数天才、大师所青睐。孤独之书,如卡夫卡之“孤独三部曲”、《孤独者》、麦卡勒斯之《心是孤独的猎手》、阿多尼斯之《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耶茨之《十一种孤独》、马尔克斯之《百年孤独》、毕肖普之《唯有孤独恒常如新》……皆展现孤独之复杂景观。而马尔克斯所绘孤独,其广度与深度之结合,堪称绝伦。彼以现实主义与魔幻想象相糅,书哥伦比亚乃至拉美大陆之风云变幻,其唯一主题,即是“孤独”。马尔克斯之孤独小说,影响深远,《百年孤独》更被《纽约时报》誉为继《创世记》后,全人类必读之文学巨著。人类之热闹虽异,孤独之底色则同。孤独,亦人类之联结也。

前章所述之气争,或非仅限于哲学学士、文学博士。彼南师大教师马尔克斯逝世十周年之际,吴君靖文之阅读,或亦非为花甲、古稀、皓首、耄耋、黄发、鲐背之辈,或为热闹退而不休者,不愿独享孤独之境也。

《权力与孤独》

岁在十九世纪之中叶,哥伦比亚保守党秉政,遂大兴狱囚,放逐自由党魁。一八九九年十月,将军拉斐尔·乌里韦率自由党人揭竿而起,内战烽烟,自城镇而延及乡野,疾疫流行,双方折损甚众。至一九零二年六月,保守党宣赦与改革,认自由党沿海北部之势。同年十一月,乌里韦等自由党魁忽宣降,三年余之内战终告平息,史称“千日之战”。逾半世纪,马尔克斯生于两党纷争之世,糅乌里韦将军“千日之战”之经历,与其外祖父上校之生涯(亦参与并指挥“千日之战”),塑《百年孤独》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之形象。于是,开篇名句生焉:“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必忆其父携其识冰之远日。”初读此篇,时光绵长与死亡之压迫如潮涌至,潮退后,唯余权力之孤独存于读者心间。

此上校,百年家族之二代也,其九死一生之传奇,令人咋舌。彼一生发起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逃过暗杀十四次、伏击七十三次、枪决一次,终获军事之最高领导权,成神话般之英雄。然“高处不胜寒”,绝对之权力生绝对之孤独。在攀向权力之巅之途,奥雷里亚诺渐迷失自我。与同事发电报,由畅所欲言至冷漠回应:“勿痴,八月降雨寻常。”因惧仇敌暗杀,彼活于殚精竭虑之中,归乡马孔多,亦令卫队环绕其侧三米,母亦不能近之。彼甚至下令处死共志之蒙卡达将军。一切皆因“彼被胜利之荣耀、难以置信之权势所惑”。然,当凝视深渊,深渊亦凝视汝。

直至奥雷里亚诺升任总司令,掌握中央最高指挥权之夜,彼忽惊醒。彼时,蒙卡达将军临终之言回荡于脑际:“吾所忧者,汝憎军人久矣,与之斗,终与彼同。世间无理想值此沉沦之代价。”彼感四周皆寒,虽日照中天,亦觉冷如冰雪。权力未予彼慰藉与欢愉,“陶醉于权力之情在阵阵冷颤中始觉索然无味”,世间无可信之人,“彼自觉被分散各处,被重复,感从未有之孤独”,彼始终不明战争之意。于是,异象生焉:于自由派形势最利之时,奥雷里亚诺忽宣放弃战争,放下一切,欲摆脱权力之孤独。彼不顾战友,一意孤行,人皆以为彼无人性、冷漠无情、乏爱。然,谁解彼内心之孤独乎?

此权力之孤独,在马尔克斯之另一杰作《族长的秋天》中演绎至极致。独裁者历数不尽之岁月,尽享荣光,对权力之痴迷几至疯狂,然终不能改“无能力去爱”之命。彼以权力之罪恶补偿无耻之命,于母牛之宫殿中沦为自己孤独之祭品。马尔克斯将触目惊心之现实与迷离恍惚之幻觉相结合,以磅礴如瀑布之散文诗语言倾泻而下(全书仅六段,末段竟长达五十二页),配以眩目之时空交错手法及巴托克之《第三钢琴协奏曲》(马尔克斯写作《族长的秋天》时多听此曲,二者结构相似),尽写族长对权力之痴迷、对同道之背叛、对女人之渴求、对爱情之绝望、对生命之残害、对现实之逃避、对孤独之恐惧。可怕的是,此小说中种种荒诞不经、魔幻之事,竟为拉丁美洲之历史真实。已故之巴拿马政治家托里霍斯将军读此作后向作家坦言:“吾等确如汝所描绘。”究其实,专制制度乃拉丁美洲之最大悲剧。在一九八二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上之主题演讲《拉丁美洲的孤独》中,马尔克斯列举了一系列专制制度下令人瞠目结舌之政策与独裁者对社会之无情迫害,可谓《族长的秋天》之绝妙背书。

阅此,教授不免忆及昨日清晨偶遇近邻,谈及叶落泰康,健康为重,提及一似民乐器乐洞箫之类,对从权利巅峰跌落之高官安享晚年之重要性。

《百年孤独》不仅展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荣辱兴衰,也寓言般地呈现了人类孤独的本质。如果说由权力所带来的孤独集中体现在了奥雷里亚诺上校身上,那么面对必然到来的死亡所时时萦绕的那种孤独,几乎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是的,死亡是生命的必然归宿,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奋斗,最终都逃不过死亡的命运。但马尔克斯告诉我们:“一个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只有当一个人在精神上已经准备好面对死亡,已经完成了此生的使命和追求,那便是死而无憾,死得其所,就像两千多年前的“苏格拉底之死”,又如孔夫子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在马尔克斯看来,正是这种死亡观照亮了存在的价值,也注解了孤独的意义。

《百年孤独》中的死亡与孤独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见证着马孔多的百年沧桑。那个在小说第一页就出现的名叫墨尔基阿德斯的吉普赛老人,就像这个家族中的百年幽灵,“死神到处追逐他,嗅着他的行踪,但还未决定给他最后一击。他曾患过波斯糙皮病,马来亚群岛坏血病,亚历山大麻风病,日本脚气病和马达加斯加鼠疫……总算死里逃生。”后来,他在“新加坡沙滩上死于热病,他的尸体被抛入爪哇海最深的地方去了。”西方文明与他身处的这片大陆始终有着一种深深的疏离感,百年之后什么东西能留下来呢?或许只有死亡和孤独。作为一个遥远的读者,这片破败的土地上发生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但马尔克斯却在演讲中告诉全世界:“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论诗人或乞丐,战士或歹徒,都无需太多想象力,最大的挑战是无法用常规之法使别人相信我们真实的生活。……这就是我们孤独的症结所在。”可惜,孤独只能传染,无法传承。

还有那个老布恩迪亚的仇家普罗登肖,他在与对方的决斗中被长矛刺中咽喉,当场毙命。然而,这个死去的鬼魂因不堪忍受死亡的孤独,竟不记前仇,时常出现在布恩迪亚家,希望和对方聊天以消解孤独之苦……可以说,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是在孤独中死去的,老布恩迪亚被捆在大树下孤独的死去,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历经战争之苦,晚年认识到人生的意义在于享受孤独,于是和死亡签订了一个孤独而体面的协议;接着是他的16个儿子在一夜之间全部遇难,唯一幸免的一个最终也未能逃脱厄运,阿玛兰达整天织着自己的裹尸布,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小说的最后,百年家族的最后一代应验了预言,长着猪尾巴的小孩被蚂蚁吃掉了,阿玛兰达·乌苏拉死于难产,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员被飓风卷走了,全书在一片死寂和孤独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如果说《百年孤独》讲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一场又一场的死亡,《族长的秋天》描绘的则是一个人漫长的死亡——“他活着,就是为了腐烂。”正如黑夜再黑暗也挡不住黎明的到来,族长再暴虐残忍也挡不住死亡的逼近。这位不可一世、杀人如麻的独裁者最终被困在了死亡所带来的孤独阴影中,他在这种莫名的恐惧中艰难度日,算命婆的预言(“那间密室是他将要死去的地方”)就像达摩克利特之剑一样始终悬在自己的头顶,“他竭力压制心里不祥的预感,他知道他不会死于失望,不会死于爱情,是因为从他掌握政权的那天起,他就一直让算命婆给他预算未来,只有如镜的水面才能显现出未知的命运,他在水面上看到了他死亡的那一刻,他将怎样死去:他将在睡梦中自然的死去,看见自己趴在地板上,像漫长的一生睡觉时一样,把脸埋在双手里,穿着军装,打着绑腿,年龄不清,介于一百零七岁和二百三十二岁之间”。就这样,他将自己放逐在空无人迹的华丽宫殿中,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他在自己的荣光中如此孤独,孤独得连一个敌人都没有剩下。”

数日来,赘婿未尝得宠,遥望蜀苑,慨叹翁寿至九十,实乃不易。然言将出口而又止,恐今夜有重事将至,然能有何事之大乎?无非生死之事耳。皆言九九归一,今已九一之年,何以一世精明睿智,终不能看透生死之奥秘?岂畏之乎?

《爱与孤独》

卅八载后,诺奖之颁,万众瞩目,马尔克斯五十五矣,回首往昔,忆及昔日陋室之中,借友人之《变形记》于卡夫卡之手,开启文学之扉。当夜,如宿命所定,彼子哥伦比亚年方十七,手执《变形记》首页,览之,有言曰:“一日晨,格里高尔·萨姆沙自不安之梦觉,见己卧于榻,化为巨虫。”乃惊觉小说之奇妙,更感卡夫卡笔下孤独与爱之深邃。自此,爱与孤独交织于马尔克斯笔端,尤以《霍乱时期的爱情》为甚,此书堪称爱情之百科全书。

《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曾言:“纵情感枯竭,亦有一物能触动心灵之弦,吾辈非为孤独而生。”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亦可视作《百年孤独》之延续,探讨爱与孤独之主题。如柏拉图所言,人皆“半人”,须寻“另一半”。马尔克斯笔下之人,皆惧孤独,此惧源于先天之“自我缺失”,穷尽一生,追求所缺之“另一半”,名曰“爱情”。然,追求爱情之路,往往为孤独之悲剧,因“爱而不得”乃人间常态,如常言所云:爱不得,求不能,生别离,人生之三大痛也。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情种也,年十八,与费尔米娜偶遇,视之为“戴冠之仙女”。自此,情愫难抑,日守花园,夜拉小提琴,寄情于书信,以诗会友。然,费尔米娜之父欲嫁女于豪门,遂迁居他处,以断二人之情。再遇时,阿里萨之落魄,令费尔米娜生幻灭之感,言:“此情不过幻觉耳。”若费尔米娜之情如普通感冒,则阿里萨之情如致命之霍乱。自那一瞥,阿里萨誓寻“另一半”,遂成半世纪爱情马拉松。无论费尔米娜已婚与否,夫在与否,阿里萨皆矢志不渝。然,五十余载执念,令彼孤独难当,乃至夜宿群芳,然心仍寒冷,孤独益甚。

为此执念,阿里萨奋斗不息,与岁月、疾病、苦难抗争,藏情于心,虽受尽生活之苦,亦不言弃。当乌尔比诺,费尔米娜之夫,意外而亡,阿里萨冷静处置,助费尔米娜安排丧事。半世纪后,再以书信叙人生、挫折、死亡之感,以弥合两人之间五十余载之隔阂。两老灵魂相慰,终得相守,其间泣、叹、望、挫、不幸与欢,交织如织。小说终,加勒比海风拂船,船上二老,随风而行,似得迟到之爱,实则更显一生孤独。无论阿里萨之放逐,或费尔米娜之压抑,皆孤独之体现。

孤独,仍孤独也,此乃《霍乱时期的爱情》背后之真谛。而马尔克斯三十年前评诸子,妈宝爷宝儿为“能挑刺”,大女婿为“能跑腿”,二女婿为“能做事”,远香近臭者则为“不记仇”。虽不记仇,然吐槽难免。游泳、健身之具置于七号楼,以乐观之态寻自娱,亦显其多维科研之才。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爱己及人,此亦人生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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