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听人说,做好你自己的事。我们也总是这样劝人,做好你自己的事。
仿佛,做好了这自己的事,就万事皆休了,就真的阿弥陀佛了,仿佛真的是解决烦恼的不二法门。
做好自己的事,我们经常听说,但却从未知晓如何力行这句话。不能行,说明不知。
那么,什么才是“自己的事”呢?
你分内的事?你能力范围所及的事?所应该你管的事?这是不同的概念。不妨再简单一点,就是你的事。此时此刻你认为是你的事,随心而认知的事。莫要违心。比如你在一个教书育人的工作岗位上,从大处看,备课、授课、解惑,就是你的事情,做好它;从小处看,认真的准备每一节课的教案,认真的针对每个学生制定不同的符合他的培养路径,就是你的事。那假如隔壁班里的某位老师不能来给学生上课,你责任心爆棚,把隔壁班的责任也压在自己身上,可以吗?不可以,那不是你的事情,与你没有天然的因果联系,假如在别人请求的前提下,你也尽量不要答应,因为这违背了你的初衷,你并没有为隔壁班的每一位属于你的同学准备相应的教案。至少,在你为隔壁班的同学们准备好教案之前,这件事还不是你的事,你做这件事,就不属于做好你自己的事,因此自然也是做不好的。天然的,做不好的事,我们是不能去做的。在工作岗位上,不仅有工作的对象,还有工作的同事,之于同事,我们没有任何天然的责任。如果你觉得你们是朋友,可尽朋友之义。规劝、通财都是朋友之义。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范围来力行朋友之义。
再比如,在一个家庭里面,之于父母,我们的责任是赡养,尽好赡养之责是在我们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做到一种自然的流露,而非刻意为之;之于孩子,我们应尽养育和教育之责,养育之责的根本在于温饱、安全,教育之责的根本在于学礼;之于夫妻,是扶持之责,并没有教育之责、养育之责和安全之责,所谓扶持,是经济上以资助,情感上以安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说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之于夫妻,都在家时,相互分担,有一方不在家时,承担起家务和教育、养育孩子的责任即可,切不可有过多的要求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那不是你的事情,当我们承担了这些不属于我们的事情,那完全就是自寻烦恼了。
那么,在工作和家庭之外呢?我们是否可以有之于自己呢?当然!以上所说的那些也才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之于自己,我们的那些自己的事是什么呢?就是做好自己,活好每一天。这部分是最难的,很难去把握,不像其他的事情那样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什么才是自己的事情呢?之于我,第一位的是读书,是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畅快;第二位的是旅行,是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舒心;第三位的是畅谈,与鸿儒之士谈古论今的充实;第四位是交友,是两厢情愿惺惺相惜的真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何必去苦苦追问那本就无法捉摸的意义呢!之于我们自己,在一天之内,找到并体验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算没有白活。更何况,以上并不需要花费我们多少的金钱和时间,甚至都是可以完全免费的;反过来说,其中任何一项,任你散尽千金也不一定能得来,这就是生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