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湛眼眸一亮,忙问道:“何人?”
董氏回道:“林娘子的舅母。”
王氏一脸激动,拉过董氏欣喜不已:“这是为何,快实话道来。”
“是。”
董氏这才把自己见到的,和林玉禾无意提起的,都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何氏家境优渥,却非要自己儿子娶林玉禾。
董氏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何氏第一次到谢书淮家。
说明来意后,谢书淮大发雷霆。
何氏也吓得不轻,这事董氏亲眼所见。
后来又听林玉禾提起,她舅母何氏却不死心地一直纠缠。
还听林玉禾抱怨道,儿时她舅母三番五次就要抱走她。
若不是她娘亲阻拦,她现在早姓方了。
林玉禾还自嘲,不知她舅母图她什么。
她又不是什么香饽饽。
那时,董氏也只当成了一句笑话,此时想来,应当是何氏一直知道林玉禾的真实身份。
董氏叙述完后,陈瑾湛思虑一息,语气笃定道:“此事,的确可以从这人入手。”
红叶村谢家。
这日,崔氏收到谢书淮的来信,说要接她去许阳时,她整个人兴奋不已,心情都变好了很多。
能和自己的儿子孙女住在一起了,她当然高兴。
谢书淮和运儿不在身边的日子,她算是过够了。
身边虽有泰和照顾,几乎什么活都不让她做。
可她整日过得甚是无趣。
就到屋后的路口,一站就是半天。
也等不回自己的儿子。
往日,闲了还可以找春婆子。
如今,春婆子也搬出了红叶村。
她一人每日除了做针线活,就无事可做。
把信反复翻看后,心情愉悦对泰和说道:“书淮说过几日就要来接我了。”
“到时,你就别回祖屋了。”
“就住红叶村。”
“还有墨墨与你做伴。”
魏鹤辞被杀后,谢家的那两兄弟也老实了不少。
不敢再打配方的主意。
其实祖屋也没啥可守的。
这几月来,泰和在红叶村也过惯了农户的日子。
他也慢慢习惯了日常劳作的生活。
高兴应道:“是夫人。”
看到崔氏责怪的眼神,又傻傻一笑,改口道:“是姨母。”
到了红叶村,入乡随俗泰和与谢书淮便以表兄弟相称。
如今谢书淮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户,再唤他为少爷,白惹人笑话。
红叶村的村户们,也只当谢书淮家走了一个林娘子,又来了一个表弟。
崔氏心情一好,与泰和的话也多了起来,“这就对了,家中米粮也有,每日你只需种好后院的菜地就好。”
“等你表哥那边的事情妥当好,姨母手上还有些银钱,给你寻一门合适的亲事。”
泰和脸色一红,当即回道:“姨母,侄儿不要亲事。”
“只是侄儿实在蠢笨,种的小菜不如表兄。”
“等他回来,想让少……表兄教教我。”
“这接下来也不知该种什么菜?”
往日谢书淮把屋后的两块菜地打理得很好,家中基本是不缺菜吃的。
自从泰和来后,是种什么死什么。
这几月可去,菜地里也不见一点绿。
他每日还没停歇过,全是无用功。
崔氏对种菜一事,也是爱莫能助。
多数时候,两人吃的菜,还是泰和去市集买的。
崔氏笑道:“不怪你,你往日没种过。”
“这次回来好好问问他。”
说到种菜一事,崔氏这才想起,“你表兄已有好几个月没种了,只怕也手生了。”
而在平阳的谢书淮用过饭食后,也在院中的菜圃里种菜。
他这次种的是一种新菜,叫芫荽。
林玉禾带着团儿从外面回来时,看到他正在挖菜窝。
想到他手上的伤口刚结痂,就闲不住了。
她拦道:“你的手没痊愈,不能做重活,我来。”
话落,就把怀中的团儿交到谢书淮手中,自己则拿过他手上的锄具。
小团子看到自己爹爹,一脸欢喜,吐字清楚地唤道:“爹爹。”
谢书淮心中手上有泥,动作轻柔用额头触了触她的脸颊。
小团儿嘿嘿一笑,又啃了谢书淮一脸口水。
谢书淮无奈地轻笑出声。
林玉禾继续着手上的动作,听到父女俩的笑声,脸上也是一喜。
又随便问了句,“种的什么?你何时买的菜种?”
“芫荽,今日下午买的。”
听到此菜名,林玉禾猛地转身,激动道:“你种的是芫荽,太好了,我怎么就没想到了。”
挖起地来,也越发用力。
“书淮,等芫荽长出青苗时,你给我做猪大肠可好?”
谢书淮宠溺一笑,“好。”
往日林玉禾根本就没吃过这个菜。
还是有一次,隔壁玉器铺尤氏的夫君,为尤氏在酒楼买回来的炙羊肉里放的。
林玉禾抱着团儿正好到她家后院去玩。
掌柜娘子非要让她尝尝味,这一尝下去,羊肉没让林玉禾有多大兴趣。
可这个叫芫荽的菜,反倒让林玉禾念念不忘。
后来掌柜娘子才告诉她,此菜的特别之处。
最适合配味道重的肉食。
比如羊肉,尤其是做猪下水时,味道一下就提起来了。
还可以凉拌。
林玉禾听她提到猪大肠,又配上此菜,忍不住口水都流出来了。
又听掌柜娘子说,这菜不好买。
她只在平阳县富贵人家扎窝的芙蓉街看到过。
成功地勾起了林玉好肚中的馋虫,她不死心趁着有空时,跑遍周围的市集的确没有找到。
还是谢书淮心细,问她在找什么。
林玉禾才说实情。
那时谢书淮手上的伤口还没愈合,他也只是默默记在心中。
等伤口结痂后,便腾出菜地,买回种子来。
想到自己为了买到此菜,找了两三日都没买到。
而谢书淮闷不吭声就买回了种子。
种在地里,她想吃多少,就能拔多少。
而且谢书淮种了这么多,还能顿顿吃。
心中美滋滋的同时。
也有些不服气,“原来这菜的种子这么容易买到,早知道我就该学你,只怕那时种,苗都出土了。”
谢书淮掏出小团儿身上的手帕,擦了擦团儿滴滴答答的口水,“此菜的种子你若是去市集,也是买不到的。”
芫荽因为味道特别,很多人都吃不惯它的味道。
它又不能像别的菜,单独清炒填饱肚子。
只有配着肉味,才能发挥出它的优势来。
平常百姓家,隔三岔五才能吃上一顿肉。
谁还会去种此菜。
菜种子当然也无人卖了。
林玉禾对此芫荽的来历还不是很清楚,只记着了它特别的味道。
笑道:“买菜种不去市集,能去何处买?”
“药房。”
林玉禾手上的动作一顿,随即顿悟,问道:“这又是你在医书上看的。”
谢书淮把小团子交给从灶房出来的杨氏,接过她手上得到锄具,柔声应当“嗯。”
林玉禾叹气道:“难怪人家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见识广。”
“所以,我胸无半点墨就该白跑路。”
又看谢书淮挖的种菜窝,一锄头下去都比她挖得好看,叹道:“谢书淮,你说说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谢书淮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来,低声道:“我最想知道的,就是我要如何做,你才会重新接纳我。”
林玉禾有些逃避这个话题,更不可能把真实原因告诉他。
继续埋头撒菜种。
谁知,谢书淮却拉住她撒种的手,挫败道:“撒多了,青苗长不出来。”
又见她一脸的细汗,抬起衣袖擦了擦她脸上的汗水,“你去歇着,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眼中的柔光像是要把林玉禾融入自己的生命,成为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林玉忙移开视线,移步到井边打水洗手。
洗手后,像往日一般,舀起一瓢清水就要喝。
嘴还没凑到水瓢边,就看到了水瓢中谢书淮清晰的影子。
他伸手就拿走了林玉禾手上的水瓢:“又胡闹了,这几日你还敢贪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