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金甲生们来到璐璐瑶的赛斗地,在到草坪旁边的一个水塘旁,一个身材高大,胡须杂乱、穿着邋遢的男人正站在一块巨大的玉石面前,冲着正向他走去的金甲生们傻呵呵地笑。
龙一知道那块有一扇门高的玉石,在安化巷巴洛克给他的那块璐璐瑶手册上,这块玉石叫作憨石宝,具有传送能力,在固定的两个地方放上两块,能够来回传送。不过这东西很稀缺,璐璐灵有四对,公用的只有这一对,魔幻司有四对,地狱之眼只有一对。另外三对在过去的战争中被摧毁。
看大家都到齐后,屠东东吸着鼻子向大家打招呼。他戴着一顶棕色的旧帽子,帽沿上沾着很多灰尘,光是一个袖管上,就有七八个补丁。裤子很粗大,在清晨的微风中,裤管呼呼摆动,露出一些黄色的毛发,好半天,龙一才看清楚原来是一条黄色的田园犬在屠东东的脚下打盹。
屠东东一走动,这条狗才被大家发现,随即站在前面的一些女生齐刷刷地捂着鼻子,害怕地向后退。
小狗看起来不是很大,眯缝着眼睛看了一眼周围的人,甩了一下尾巴,头换了一个姿势,毫不压力地在众人的注视下香喷喷地打起盹。
“哪里来的野狗——臭死了!”巫云雨站在前面的女生中,扭曲着脸,厌恶地看着小狗。
“哦!你是说小黄吗?他是我养的。小黄是我捡到的,现在只有几个月大,爱粘我,可听话了。”屠东东高兴地说。
巫云雨看着面前的老师衣服破烂,面容邋遢,一脸嫌弃地哼了一声。
“能跟我们叫一下精灵武道这门课吗?屠老师。”安漫玉抱着一本书,举手示意。龙一看到穆晓岚和唐阿迪在一块,穆晓岚低着头在听着唐阿迪说什么,她的视线无意中瞟到龙一,羞涩地一笑,赶紧移开视线,一副很认真听唐阿迪说话的样子。
屠东东很赞赏地看着安漫玉。
“嗯,好,没问题,以后大家叫我东东老师就行了。直接叫我东东也行,这样显得亲切。老实说,精灵武道也是我教书生涯第一次接手,以前我一直是生态精灵课的老师,地理和生态是我感兴趣的,不过精灵武道也很精彩。”
“总的来说,就是培养和提高你们的各项战斗技能,加强综合素养,让大家养成居安思危的习惯。”
在屠东东说话的时候,龙一看到巫云雨悄悄地走到了穆晓岚和唐阿迪他们后面。安漫玉在认真地听讲,穆晓岚和阿迪也低头聊得起劲,没有发现巫云雨在后面侧头,竖着耳朵偷听他们说话,眼睛一直盯着穆晓岚上下打量。南门皇子在一旁猥亵地偷笑。
“从古到今,潜在的危险一直存在精灵人生活中,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就是我们精灵人和妖怪的恩恩怨怨。说起妖怪,他们打洞的能力简直无人可比,繁殖能力更是没得说。说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之城这片土地,妖怪是最早生活在这里的物种。而我们的祖先,对了,谁知道我们祖先最初都是些什么人?”
“东东老师!”安漫玉迅速举手示意。吓得穆晓岚、唐阿迪和巫云雨三人回过神来,惊讶地看着她。“这个我在书里看过。”
屠东东很高兴地让她说下去。
“要按血统和人种来说,我们的祖先都是苗族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在苗族中被叫作巫师,就是专门研究巫术,一是为了给我们族人治病化灾,一是为了研究强大的巫术,在战争中,用于杀伤蛊惑敌人。因为当时巫术的发展,巫师这一类人在苗族中逐渐发展壮大,后来成为附属于苗族人的一支拥有特殊能力的异族。慢慢的,巫师之间的通婚让后代与生俱备很多特殊法术。在后来,在那场苗人和华夏人的天地之战中,苗人寡不敌众,战败,被华夏人追着往南逃,混乱中,我们的祖先与苗人走散,然后我们的祖先一路往南来到天空之城境内,成为天空之城境内的第二批物种,为了躲避华夏人的追杀,我们从草海,沿着乌江河一路深入,最后来到璐璐灵这片土地,然后在这里修建家园。”龙一正听安漫玉讲着的时候,胖达在旁边用手肘碰了龙一一下。
“牛批!这小丫头懂得还挺多的。”
“可是,生活在这里的妖怪们却认为祖先们占领了他们的土地,逼着祖先们离开,祖先们当时在华夏人的追击中元气大伤,要知道,华夏人比起普通苗人,要强一百倍痛恨我们的祖先,在苗人和他们的大大小小的战争中,苗人的巫师到处施法施咒,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所以在苗人溃逃时,我们的祖先成为他们主要报复的对象。
一开始我们的祖先为了不惹是生非,委曲求全。可后来妖怪们变本加厉,开始烧房子,毁路,绑架小孩儿,结果忍不下去的祖先们用巫术与妖怪对抗,从此就拉开了我们与妖怪一直以来的仇恨。要知道,很多仇恨在短期内得不到解决,就会在岁月中恶化。结果在大大小小的矛盾与对抗后,我们与他们之间就成为了深仇大恨。后来虽然苗人也进入了天空之城,但他们并不在思州城境内,而且据我所知,思林水坝附近的苗族部落最早也是几百年前才出现的。长时间的分散,加上我们这一族法术上的成熟,与传统苗人差别越来越大,慢慢的,我们也就成为一个新的物种——精灵族。”
安漫玉终于讲完了,在大家的鼓掌后,屠东东接着讲:“是啊!从我们祖先在璐璐灵修建家园后,就一直和妖怪站站和和,有时候华夏人政权更替时,妖怪还会联合华夏人恶意攻击璐璐灵。
在人数上,妖怪任何时候都比我们多得多,要想在一次次战斗击败入侵的敌人,精灵武道就很有必要了。精灵武道的宗旨就是要把我们变成战斗民族,灌输大家舍己为族的精神,要知道,历史上的很多战争,都要求我们必须全族参战才能保卫家园。
这个世界太大,太多元,以至于我们必须通过加强精灵族一代代后裔自身的战斗力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挑战。我们必须承认,世界是在光明与黑暗的变换中运转。它没有绝对的和平,也没有绝对的战争。目前来说,我们就正在经历魔涨道消的转换,尤其是现在出现的不断强大的地狱之眼。
我们不能恳求罪恶消失,但我们也不能放弃正义的坚守。现在精灵族平静地生活,迎接每一天清晨的阳光是前辈用鲜血和妖怪们签下的条约。相信正义比邪恶强大,牢记用鲜血捍卫精灵荣誉的精灵烈士。作为他们的子孙后代,绝对不能给他们丢脸。
好了,今天我将带领大家穿越憨石宝,去璐璐草原参观精灵自卫军的基地。大家准备一下吧!”
屠东东那橘子皮般毛孔粗糙的大脸被初升的太映得红彤彤的。大家按他的要求,排成一队,互相搭着肩膀。
巫云雨站在穆晓岚的后面,很兴奋地把手放在她肩膀上,穆晓岚只回头匆匆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
确保万无一失后,屠东东施了一个法术,然后大家看到憨石宝中间转动起的白色漩涡。
“我姐跟我说过,这憨石宝一次只能经过一个整体,所以我们要有身体接触。事实上这也是我的第一次亲自看到。”
龙一搭在胖达肩上的手一直发抖,他傻傻地幻想这个憨石宝要是突然熄火了,他们会不会被卡在黑洞里,或者出去的时候缺胳膊少腿。他又想,要是胖达的南瓜头跑到他身上,他可能会头重脚轻地摔倒——而巫云雨在一旁笑得直捶地。”
龙一看着前面的一个个精灵踏进暗门,慢慢被白色漩涡吞噬。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很快就到他了。
这很神奇,他前脚刚踏进去,就看到了一片广阔茂盛的草原。清风打在他脸上,是一种让他放松的神清气爽的感觉。幸亏万杰龙在后面推了他一把,他差点忘了迈后脚。
等大家都穿越过来后,发现他们就在精灵自卫军基地的外面,旁边是一个巨大的牧厩。在他们的下面,乌江河这一边,是一块连绵不绝的草地,有很多黄牛、山羊在上面吃草。
在靠近璐璐镇这一边,也有一块厩场,厩场的附近,龙一看到了很多在草地晒太阳的狗,这些狗和屠东东的小黄一样——毛发金黄色,但他们的个头足有一头健壮的野马大,而且背上有一对白色的翅膀。
很多人灵和妖灵生第一次见到飞天狗,无比惊讶地大呼小叫。
屠东东带着他们往基地走去,一边介绍道:“飞天狗相当于一片长翅膀的马,一直本来是生在天空之城的野生魔幻物种,后来被我们的祖先驯化,有些飞天狗从事载人的工作,叫做飞天狗拉云撬,从璐璐镇就有直达天空之城的航程,不过说起来这玩意贵得要命,一般人可租不起。我长这么大,也就做过一次,还是寿天灵长费的费用。大多数飞天狗都是精灵战士的坐骑,专用于空中巡逻任务。”
龙一看到,在飞天狗厩上面,是一片用栅栏围起来的山腰,那是一片果园,几天前唐阿迪他们就是在这里帮着璐璐镇的居民摘果子,事实证明,那个天气预报员——胡先生,果然没有算错,那天晚上下了很大一场冰雹。
走近一看,精灵基地是驻扎在一片高大的崖壁下的,崖壁上的茂密森林,就是龙雪口中充满恐怖生物和怪异事的岛岛贡森林。
在精灵基地门口,屠东东简单和守卫精灵战士说明来意,然后大家被允许进入基地内部。
龙一他们看到,有很多支精灵编队正在草场上有序地进行晨练,在朝阳的照耀下,他们身上银色的愧疚闪闪发光。有的精灵战士在练习剑术,有的在靶场上射箭,也有的精灵拿着风光棒,射出一个个强大的法术。
看着看着,大家突然尖声高呼起来。
大家看到,有一群精灵战士在训练一群高大的猴子。
听到大家的惊呼声,屠东东赶紧介绍道:“啊!你们看到的这些猴子叫金丝战猴。”和飞天狗一样,也是我们的祖先驯化的野猴,这种猴子非常通人性,而且比一般猴子高壮,聪明,更加灵敏,战斗力很强,只要你善待它们,并且训练好它们,在战斗中,他们可以单兵飞配给每一个精灵战士,作为副手,也可以由几位精灵战士指挥,独立成为一只队伍。”
“他们是从梵净山来的吗?听说,这种猴子,附近只有梵净山有。”唐阿迪说。
“没错!要找到这种金丝猴很难,野生的金丝猴对其他物种很警觉,也只有在梵净山山群中,最隐蔽深凹的地方才能发现他们的踪迹。”屠东东说。
“东东老师!”唐阿迪又说,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也从金丝战猴身上转过来看向她。
“你说。”屠东东好奇地看着唐阿迪,突然想起了她是夏冰仙的女儿,好几次他都在镇上偶遇他那位曾经在精灵屋一起生活了五年的女同学,虽然夏冰仙每次都装作不认识他。这位女同学读书时很爱打扮,而且长得非常漂亮,毕业后不久就嫁到了思州城。现在看起来,她长得真像她妈妈。
说起来,虽然大家都说夏冰仙的妹妹夏千仙脑子有问题,平时总是神神叨叨的,但因为她开始特立独行的性格,屠东东还悄悄喜欢上她一阵子。
“嗯……我妈妈说这里有大熊猫仔!可我一只也没看到。”唐阿迪说。
“当然有。”屠东东高兴道。“不过,这些家伙可没金丝战猴勤快。看……”
大家顺着屠东东指的方向看去。
“估计它们此刻全部还都在那片竹屋里打呼噜呢。哈,这些大胖小子,每天都要睡到日上三竿。晚上也要玩到大半夜才睡,看吧,它们的黑眼圈就是最好的证明。”屠东东说着自己笑了起来。
“那……你能带我们去看看它们吗?我很早以前就想亲眼看看它们了。”唐阿迪兴奋地说,同时安漫玉、穆晓岚、君小晚(君天宝的姐姐)她们也兴奋地直点头。
“鹅……这个,现在恐怕不行。”屠东东看着这群充满期待的孩子,为难地说。“现在去,肯定会打扰大熊猫仔们睡觉,这些家伙平时都温柔可爱,可一直以来,在它们睡觉的时候,我们最好不要去吵醒它们,不然这些家伙会闹情绪,然后就是罢工,这会让精灵战士们很头疼。平时训练时,精灵战士都还小心,要是吼了它们其中一个,结果所有的大熊猫仔都会离家出走,就是跑到璐璐镇上寨的竹林堡里,那片竹林很大,得费很大的劲才能找到它们。”
“哦!”大家都有些失望地摇摇头,一边看着一些精灵战士运来很多嫩竹,小心翼翼地堆放在竹屋门前。
“今天我们要学习三个法术:神不知鬼不觉、伸手不见五指和飞来飞去—手里来。”
大家眼里闪出兴奋的光芒。又惊讶地看着波加从兜里掏出一双秀丽的风光手套,戴在手上,手里挥舞着一根风光棒。风光棒在他手里发出一束束耀眼的光芒。
“第一个法术——神不知鬼不觉——是用于不想惊醒周围一些危险东西而让自己步伐轻盈地通过一些危险地带。施法施得越好,声音就越小。当然,有些坏蛋胚子也会把它别有用心地用在他们能够悄无声息地跑到别人家里偷东西上。这一点我只负责教授文咒学,怎么用?用在哪里?是你们的事。”波加玩笑道。
“第二个法术——伸手不见五指——是用于迷惑你的敌人。用风光棒射出一团乌云降临在对方面前,让他短暂地陷入黑暗。这样可以在必要时,方便你们还击或逃跑。不过这个法术并不容易得逞。你得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出其不意地击出,不然对方很可能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咒语反弹给你。”
“最后一个魔法比前两个要费神一点——飞来飞去,手里来。当你们需要凭空得到某样东西时,要记得在施法念咒时,在手里来前面加上那个东西的名字,就像这样……”他说着,大叫道:“飞来飞去,雨伞手里来。”
话音刚落,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挂壁上的一把湿漉漉的雨伞飞到了他手上。
“记住,当你念那个东西的名字时,必须要用风光棒指着它,否责像这样……飞来飞去,帽子手里来。”他话一出,几乎同时,很多金甲生手里的帽子都离开他们的脑袋,朝波加飞去,等到一团帽子近在眼前时,波加手一挥,所有的帽子又都重新回到他们主人的头上。
“练习万张文咒学,你们刚开始要大声地念出咒语,熟练后就低声念,等到你们能够默念着施法时,就算是精通万张文咒学了。外化于内,从容不迫,才是出神入化,这就是念力,而且只有念力强大的人,才能施出强大的法术。念力的强大在于修心和领悟能力,在与人对战的时候,如果你表现得慌张,精神紧绷,你的风光棒会感应到你的反应,然后跟着你作出相应的反应,这样施法的效果会很差,而且极度容易让人过度消耗精神力,变得很累。所以遇到凡事都不要慌,告诉自己要冷静,心静自然强。”
晚上,龙一他们在精灵屋的厅堂里练习了一会儿万张文咒学后,来到顽老头的嗨皮杂货铺里,一边喝着姑娘酒,一边讲着笑话。万杰龙看见长桌上一群人灵金甲生正围着一个脸色惨白的人,好像在听他讲故事。胖达和君天宝一看,异口同声地叫道——僵尸叔叔。随后他们也好奇地凑到了人堆里。
“哦,当时有几个贼来盗我的墓,黑暗中他们不小心把镇压的符纸碰掉了,然后——我就醒了。我本来没有恶意,就想问问他们——这是哪儿?现在是什么时候?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本不该说话的,毕竟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当时就把其中两个家伙吓得一头栽在地上。”叫故事的僵尸叔叔身形瘦削,指甲很长,穿着一身古旧的长衫。
于是我就真的如孤魂野鬼般在黑夜里到处游逛,一边竭尽全力地回忆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些模糊的事。
后来我发现所有的人类都害怕我,或者说害怕我这一类死而复活的家伙,他们认为我们得靠吸他们的鲜血才能生存,事实上,这样的想法简直愚蠢到家了。反正我就以桑果为主食。人类的鲜血太杂了,我一点都不感兴趣。
那段日子可真的无聊极了,白天不敢走出黑洞,晚上又睡不着,仿佛度日如年,拖着笨重的脑袋到处乱转,除了偶尔靠吓吓人打发时光,时间就像黑夜里的一摊死水。
再后来我就遇到了上官寿天。当时上官灵长正在一户村下的农民家,劝他们尊重儿子去璐璐灵上学的选择。
聊着聊着他就开玩笑说:“哦!这是个丰收的季节,挺热闹的,看来你家楼板上遭了老鼠……”
我就知道我被人发现了,他说的就是我,我正猫着腰偷啃一些核桃和花生。我知道他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也绝对不可能是正常人,游逛了这么久,我也知道我们这个世界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生物……也听到了例如人灵、妖精、精灵血液、璐璐灵之类的话。
于是我一路尾随在他后面,后来就叫他给逮住了。是的,那一刹那可真叫人不可思议,一束绿光射中我,然后我全身僵硬,竟如一块石头动弹不得。
现在想起来,在遇到他之前,我就已经丧失语言功能了,他问我什么,我都吚吚呜呜半天说不出话。
他也很和蔼地说对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很感兴趣,想了解一下我,我倒没什么,后来能说话了,知道的都跟他说了,反正我当时也没有搞清楚自己的上辈子是个什么样?
之后他看我一个人居无定所,孤苦伶仃,就邀请我来璐璐灵。我当然就一口答应了,因为那个时候人类的道士已经盯上我了,要是我不找个地方起来,他们抓住我后,按照他们的习俗,一定会把我全身浇满菜油,挂在刀架子上点天灯。”
“后来那个史珍香,哦!他虽然有些不好打交道,但我不否认他对历史的精通程度可真叫人佩服。他很快就确认说我是战国时期秦国人,因为当时我身上有一块秦国士夫才会佩戴的玉牌。”僵尸叔叔说着从腰间掏出一个翠绿色的牌匾展示给大家看。
他接着道:“后来史珍香又发现了一些关于我身世的蛛丝马迹,就比如说我当过兵士,我背上和胸前有好几道刀疤,那种伤口最附合当时梁国的刺客的齿锯弯刀。
又说我死的时候年方二八,没有结婚的痕迹,这点我不知道他怎么推敲出来的,只是说当时这个年纪了还无妻无子,要么就是我这个人品格不行,要么就是生活实在穷困潦倒。
他后来又说我在生前一定心术不正,以我的身份,死后的棺材又那么寒酸,要不是用了什么蹊跷,违背常理的法儿,我早变成一堆糊泥,毕竟那个年代的人都流行练丹药,用什么童男童女的心脏作药引子就可长生不老,直达仙界——这可纯属无稽之谈!”
“那你比那个不爱说话,唱歌又像鬼叫的红衣娘子还多活了五百多年,哦,不对,红衣女鬼也是秦朝的人,这可真有趣,难道那个时候有什么奇人邪术能教人死而复活不成。”胖达乐道。